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4.⒀它们旨在确保夫妻共同参与照料婴儿、看顾孩子。众所周知,夫妻间的婚姻仿品,也就是类似于纯正婚姻感觉的表面爱情和友谊,是为了婴儿和孩子。夫妻对孩子共同的爱使他们待彼此和蔼可亲。母亲对婴儿并孩子的爱与父亲的联结起来,如同心与肺在胸腔内联结起来。母亲对他们的爱就像心,而父亲对他们的爱则像肺。它们之所以可以这样类比,是因为心对应爱,肺对应理解;对母亲来说,爱出自意愿;对父亲来说,爱出自理解。就属灵人而言,这爱由于公义与公平而带来婚姻的结合。之所以说由于公义,是因为正是母亲将孩子带入子宫,在疼痛中生出他们,然后不知疲倦地给他们哺乳、喂食、清理、穿衣,把他们抚养长大。
480.有无数细节可以证明:人在属灵的事上和在属世的事上一样享有自由意志。若愿意,让每个人问问自己,他能不能一天七十次,或一周三百次来思想神、主、圣灵和神性的事,也就是所谓的教会属灵之事。也让他看看,若有某种乐趣,甚至某种渴望促使他这样思想(无论他有没有信仰),那么他会有强迫的感觉吗?也请自我测试一下,无论目前你在哪种情况下,或交谈,或向神祷告、讲道,甚或聆听,如果没有自由意志,你能否思考任何事。自由意志岂不是这些行为中最重要的特征?实际上,若没有自由意志,在一切细节,甚至最微小的细节上,你都和雕像一样无法呼吸;因为呼吸时刻随着思维和表达思维的言语而来。
与其说和雕像无异,毋宁说和动物无异;动物的呼吸仰赖其属世的自由意志,而人类的呼吸则仰赖他在属世和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因为人不像动物那样生来获得能力。动物一出生,就具有伴随其属世之爱的一切观念,它们都是觅食和繁殖所必需的。然而,人生来没有任何先天观念,只有去认识、理解和变得智慧的能力,以及去爱自己爱世界、也爱邻爱神的倾向。因此,若人在意愿和思维的一切行为中丧失自由意志,我们便说,他和一尊雕像一样无法呼吸,与动物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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