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4.⒀它们旨在确保夫妻共同参与照料婴儿、看顾孩子。众所周知,夫妻间的婚姻仿品,也就是类似于纯正婚姻感觉的表面爱情和友谊,是为了婴儿和孩子。夫妻对孩子共同的爱使他们待彼此和蔼可亲。母亲对婴儿并孩子的爱与父亲的联结起来,如同心与肺在胸腔内联结起来。母亲对他们的爱就像心,而父亲对他们的爱则像肺。它们之所以可以这样类比,是因为心对应爱,肺对应理解;对母亲来说,爱出自意愿;对父亲来说,爱出自理解。就属灵人而言,这爱由于公义与公平而带来婚姻的结合。之所以说由于公义,是因为正是母亲将孩子带入子宫,在疼痛中生出他们,然后不知疲倦地给他们哺乳、喂食、清理、穿衣,把他们抚养长大。
291.这是第一诫的内容(出埃及记20:3;申命记5:7)。就属世之义,即字义而言,最直接的意思是:绝不可敬拜偶像。因为接下来就是: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埃及记20:4-5)。此诫命最接近字义的意思是绝不可敬拜偶像,因为在此诫命颁发前后,直到主降世,亚洲绝大部分地区盛行偶像崇拜。其原因在于,主来之前的所有教会都是象征和代表性的;这些象征和代表具有这样的特点:神性事物以各种雕像和雕塑形式来展示。当这些东西所代表的含义丧失后,普通百姓开始将它们当作神来敬拜。以色列民族在埃及时也是这样敬拜的,这一点从他们在旷野中敬拜取代耶和华的金牛犊明显可知。后来,他们并未完全杜绝这种敬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中的很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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