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3.⑿它们旨在维持家庭事务的秩序、提供相互帮助。每一个有孩子、家庭教师和其他家政人员的家庭都是一个大社会的缩影。社会是由众多家庭组成的,如同总体由部分组成。而且,正如大社会的福祉取决于它的秩序,小社会的福祉同样取决于它的秩序。因此,就像在一个综合性社会,地方法官关心的是检查并规定秩序的存在和维护,夫妻在他们的具体社会也是如此。然而,如果丈夫与妻子性格不合,这种秩序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时,他们给予彼此的建议和帮助就像他们的性格那样朝相反的方向拉扯,并产生分歧;因而这个小社会形态四分五裂。因此,为了维持秩序,并由此维持为他们自己,同时为他们的家庭,或为他们的家庭,同时为他们自己的供应,使他们不至于走向毁灭,仓促崩溃,男主人和女主人必须协商一致,行如一体。如果这一切由于他们心智的差异而无法实现,又要保持良好的秩序,那么对夫妻来说,表现友好的画面是必要和适当的。众所周知,为了必需品和它们所提供的功用,家庭事务上的和谐一致就要这样拼凑起来。
414.国家相对社群更是邻舍,因为国家由众多社群组成,因而对国家的爱更广更高。而且,爱国就是爱人民的福祉。国家是邻舍,还因为它就象父母;是生他养他保护他,并继续养育和保护他,使他免受伤害的父母。人应当根据国家需要,出于爱国而向国家行善。其中有些需要是属世的,有些需要是属灵的。属世的需要涉及世俗的生活和秩序;属灵的需要涉及属灵的生活和秩序。
当爱国胜己,而不是如己,这是刻在人心里的一条律法。每个正义之人都赞成的众所周知的信条由此而来:即倘若国家遭受敌人毁灭或其它危险的威胁,为保卫国家而牺牲是一种高尚行为,一个士兵应以为国流血为荣。人们这么说是因为,当深爱自己的国家。应当知道,那些深爱自己的祖国,并出于善愿而向国家行善之人,死后都热爱主的国,因为那时,主的国就是他们的国家;凡爱主之国的,都爱主,因为主是其国度的全部中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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