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83

283.⑿它们旨在维

283.⑿它们旨在维持家庭事务的秩序、提供相互帮助。每一个有孩子、家庭教师和其他家政人员的家庭都是一个大社会的缩影。社会是由众多家庭组成的,如同总体由部分组成。而且,正如大社会的福祉取决于它的秩序,小社会的福祉同样取决于它的秩序。因此,就像在一个综合性社会,地方法官关心的是检查并规定秩序的存在和维护,夫妻在他们的具体社会也是如此。然而,如果丈夫与妻子性格不合,这种秩序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时,他们给予彼此的建议和帮助就像他们的性格那样朝相反的方向拉扯,并产生分歧;因而这个小社会形态四分五裂。因此,为了维持秩序,并由此维持为他们自己,同时为他们的家庭,或为他们的家庭,同时为他们自己的供应,使他们不至于走向毁灭,仓促崩溃,男主人和女主人必须协商一致,行如一体。如果这一切由于他们心智的差异而无法实现,又要保持良好的秩序,那么对夫妻来说,表现友好的画面是必要和适当的。众所周知,为了必需品和它们所提供的功用,家庭事务上的和谐一致就要这样拼凑起来。

真实的基督教 #225

225.本章前面部分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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