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⑾它们旨在改正人们,使他们适应。婚姻仿品,也就是性格不合的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旨在改正。这是因为属灵人在与属世人的婚约约束下,只想着改正他们的生活方式。他通过又智慧又优雅的对话,以及吸引对方性情的善意行为而这样做。不过,如果对方对这些充耳不闻,或对他的行为无动于衷,他就转而寻求适应,以保持家庭事务的秩序,提供相互帮助,照料婴儿和孩子等等。因为属灵人的所言所行带有些许公义与公平的意味,如前所示(280节)。
然而,对双方都不属灵,反而属世的夫妻来说,这种事也是有可能的,但却为了其它目的。如果婚姻的仿品旨在改变和适应,那么目的要么是使一方被引入与对方相似的行为方式,要么使对方服从自己的欲望;要么为了确保履行服务于自己的义务;要么为了家庭和睦,或家庭之外的好名声;要么为了从对方或其亲属那里获得所期待的好处,更不用说其它目的了。不过,对有些人来说,这些目的起因于他们理性的谨慎;对有些人来说,起因于他们天生的礼貌;对有些人来说,则起因于生来变得习以为常的欲望快乐,因为他们害怕丧失这些快乐。此外还有更多其它使得善意被当成婚姻之爱产物的目的,它们多多少少具有模仿的性质。有些看似出于婚姻之爱的善意行为只在家庭之外才能看到,在家里看不到;但这些行为只是为了照顾对方的面子,如若不是,那它们纯粹是演戏。
566.就其属世人而言,人就像一个动物,他通过自己所过的生活而具有一个动物的形象。所以在灵界,这种人周围会出现出各种动物,它们都是对应。就本质而言,人的属世层无非是动物,但他能变成一个人,因为他有变得属灵的额外馈赠。他若没有凭这种变得属灵的能力变成一个人,也能伪装成人,尽管他无非是一个会说话的动物。因为他的言语出自其属世的理性,而他的思维却出自属灵的疯狂,他的行为则出自属世的道德,但他的爱却出自属灵的欲望。在理性者从属灵的角度看来,他的行为和人被狼蛛咬后患上的跳舞病,或所谓圣维特斯舞蹈症(小舞蹈病)几乎没什么两样。
谁不知道伪君子能谈论神,强盗能谈论诚实,奸淫者能谈论贞洁等等?但除非人享有一种天赋,能关闭或打开将思维和话语、意图和行为连接起来的那道门,并且以谨慎或狡猾为守门人,否则他就会扎进各种罪行和残忍,比任何野兽都要凶猛。但死后,每个人里面的那道门都会打开,那时,他的本性显而易见。不过,他会受到地狱惩罚和监禁的约束。因此,善良的读者,务必审视自己,在自己身上找出一两个邪恶,出于宗教原因弃绝它们。如果你怀着其它任何意图或动机这样做,那么你的弃绝只不过是将这些邪恶从世人眼前隐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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