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⑾它们旨在改正人们,使他们适应。婚姻仿品,也就是性格不合的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旨在改正。这是因为属灵人在与属世人的婚约约束下,只想着改正他们的生活方式。他通过又智慧又优雅的对话,以及吸引对方性情的善意行为而这样做。不过,如果对方对这些充耳不闻,或对他的行为无动于衷,他就转而寻求适应,以保持家庭事务的秩序,提供相互帮助,照料婴儿和孩子等等。因为属灵人的所言所行带有些许公义与公平的意味,如前所示(280节)。
然而,对双方都不属灵,反而属世的夫妻来说,这种事也是有可能的,但却为了其它目的。如果婚姻的仿品旨在改变和适应,那么目的要么是使一方被引入与对方相似的行为方式,要么使对方服从自己的欲望;要么为了确保履行服务于自己的义务;要么为了家庭和睦,或家庭之外的好名声;要么为了从对方或其亲属那里获得所期待的好处,更不用说其它目的了。不过,对有些人来说,这些目的起因于他们理性的谨慎;对有些人来说,起因于他们天生的礼貌;对有些人来说,则起因于生来变得习以为常的欲望快乐,因为他们害怕丧失这些快乐。此外还有更多其它使得善意被当成婚姻之爱产物的目的,它们多多少少具有模仿的性质。有些看似出于婚姻之爱的善意行为只在家庭之外才能看到,在家里看不到;但这些行为只是为了照顾对方的面子,如若不是,那它们纯粹是演戏。
360.前面说过,在人里面,信一开始是属世的,随着人越来越靠近主,这信变得属灵;仁同样如此。不过,至今没人知道属世与属灵的仁与信之间所存在的区别。故有必要揭示这一伟大奥秘。有两个世界,一个属世(尘世),一个属灵(灵界)。这两个世界各有一轮太阳,都是热与光的源头。不过,灵界太阳的热和光内含生命;其生命出于主,主就在灵界太阳中间。然而,尘世太阳的热和光内无生命,只是充当灵界热和光的容器,以便将它们传给人类,如同工具因服务于主因。因此,必须明白,一切属灵之物皆来自灵界太阳的热和光。这热和光也是属灵的,因为它们包含灵和生命。而一切属世之物皆来自尘世太阳的热和光,这热和光就本身而言,没有灵和生命。
由于信关乎光,仁关乎热,所以很明显,人越处于灵界太阳放射的热和光中,就越处于属灵的信和仁中;而越处于尘世太阳放射的热和光中,就越处于属世的信和仁中。由此明显可知,正如属灵之光包含在属世之光中,如同在自己的容器或器皿中,属灵之热以同样的方式包含在属世之热中,属灵之信也包含在属世之信中,属灵之仁以同样的方式包含在属世之仁中。这种情形与人从尘世逐渐发展到灵界的过程是一致的,这一发展过程取决于对主的信,主是光本身,是道路、真理和生命,如祂本人所教导我们的。
既如此,那么很明显,人拥有属灵之信,也就拥有属世之信,因为属灵之信就包含在属世之信中,如前所述。由于信关乎光,故可知,当属灵之信植入人内时,人的属世自我仿佛变得透明,并照着信与仁结合的方式而呈现出美丽的色彩。这是因为仁发出红光,而信则闪耀着灿烂的白光。正是属灵之火的火焰使仁发出红光,而由它所产生的光辉则使信闪耀白光。若属灵的不在属世的里面,而是属世的在属灵的里面,就会出现相反的事,如那些拒绝信和仁的人所发生的情形。对他们而言,当他们独自思考时,主导他们的心智内在是属地狱的;他们的思维的确源于地狱,尽管他们意识不到这一点。然而,在世时,主导他们与与同伴交谈的心智外在看似属灵的,实际上充满了诸如地狱中的那类污秽。所以,这些人其实就在地狱中,他们所处的状态与前面那些人的完全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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