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1.⑽就属世人而言,这些婚姻仿品则因种种原因有点谨慎的意味。就一对夫妻而言,有可能一方是属灵的,而另一方是属世的。我们所说的属灵人是指热爱属灵事物,因而从主拥有智慧的人;属世人是指仅热爱属世事物,因而从自己拥有智慧的人。当这两种人在婚姻中结合时,属灵的那一方感觉婚姻之爱是热的,而属世的那一方则感觉是冷的。显然,热和冷无法共存;热无法点燃陷入冷淡状态的人,除非这冷淡先被驱散;冷也无法侵袭处于热之状态的人,除非这热先被除去。正因如此,一个属灵,一个属世的夫妻之间不可能有亲密的爱情。不过,有一种媲美亲密爱情的爱情有可能存在于属灵那一方,如前一节所述。
然而,亲密的爱情无法存在于二者皆属世的夫妻之间,因为他们双方都是冷淡的,凡他们所拥有的热都出自不贞洁。然而,这样的夫妻仍能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尽管在灵里是分离的;他们还能摆出一副恩爱和相互友好的表情,无论他们的心智多么不和谐。对他们来说,外在情感多半因财富和产业,或荣耀和高位而变得貌似热情。由于这种热情会产生对丧失它们的恐惧,所以婚姻的仿品对这种人来说是有必要的;其主要原因就是下文 ⒂至⒄个要点所列举的那些。与它们一起列出的其它原因则与前面(280节)所提到的影响属灵人的原因有某种共同之处,不过,只有在属世人的谨慎具有些许聪明的情况下才有共同之处。
655.从刚才所述可以看出,信一位真神会使得善于内在形式上也为善,另一方面,信一位假神则使得善仅于外在形式上为善,而这善本质上不是善,正如昔日的异教徒信朱庇特、朱诺和阿波罗为神;非利士人信大衮神,有的信巴力、巴力毗耳,巴兰视术士为神,埃及人则信数个神一样。信主则完全不同,祂是真神和永生,如约翰所言(约翰一书5:20),神本性的一切丰盛,都有形有体地住在祂里面,如保罗所言(歌罗西书2:9)。何为对神的信?不就是专注于祂,以至于感受到祂的临在,同时信靠祂的帮助吗?除了这一切,以及对一切善出自祂,祂使得祂的善带来救恩的信任外,真正的信还能是什么?所以,若信与善结合,那么判决就是永生;若不与善结合,判决则截然不同,若与恶结合,更加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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