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1.⑽就属世人而言,这些婚姻仿品则因种种原因有点谨慎的意味。就一对夫妻而言,有可能一方是属灵的,而另一方是属世的。我们所说的属灵人是指热爱属灵事物,因而从主拥有智慧的人;属世人是指仅热爱属世事物,因而从自己拥有智慧的人。当这两种人在婚姻中结合时,属灵的那一方感觉婚姻之爱是热的,而属世的那一方则感觉是冷的。显然,热和冷无法共存;热无法点燃陷入冷淡状态的人,除非这冷淡先被驱散;冷也无法侵袭处于热之状态的人,除非这热先被除去。正因如此,一个属灵,一个属世的夫妻之间不可能有亲密的爱情。不过,有一种媲美亲密爱情的爱情有可能存在于属灵那一方,如前一节所述。
然而,亲密的爱情无法存在于二者皆属世的夫妻之间,因为他们双方都是冷淡的,凡他们所拥有的热都出自不贞洁。然而,这样的夫妻仍能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尽管在灵里是分离的;他们还能摆出一副恩爱和相互友好的表情,无论他们的心智多么不和谐。对他们来说,外在情感多半因财富和产业,或荣耀和高位而变得貌似热情。由于这种热情会产生对丧失它们的恐惧,所以婚姻的仿品对这种人来说是有必要的;其主要原因就是下文 ⒂至⒄个要点所列举的那些。与它们一起列出的其它原因则与前面(280节)所提到的影响属灵人的原因有某种共同之处,不过,只有在属世人的谨慎具有些许聪明的情况下才有共同之处。
403.首先要说说这三种普遍之爱,即天堂之爱、尘世之爱和自我之爱,如何使一个服从于另一个;然后再讨论一个如何被引入另一个,并作用于它;最后讨论人的状态如何取决于这种从属关系。这三种爱彼此关联,如同身体的三个区域:最高层的爱是头、中层的爱是胸腹、第三层的爱是膝盖和脚底。当天堂之爱构成头,尘世之爱构成胸腹,自我之爱构成脚底时,人就处于受造的完美状态。因为此时,这两种低层的爱(尘世之爱和自我之爱)服务于最高层的爱(天堂之爱),如同躯体及其各个部分服务于头部。所以,当天堂之爱构成头时,这爱便流入尘世之爱(主要是对财富的爱),并利用财富履行服务;它还经由尘世之爱间接流入自我之爱(主要是对尊严之爱),并利用这些尊严履行服务。因此,这三种爱就是这样通过一个流入另一个而对准服务这一目标的。
谁不明白,当人愿意通过属灵之爱(即来自主的爱,也就是天堂之爱所指的)履行服务时,他的属世人利用他的财富及其它财产来达成它们,感官人协同作用,这是他的荣誉?谁又不明白,人的身体所做的一切皆取决于他头脑中的心智状态,若他的心智在于热爱服务,那么身体就会利用肢体实现这些服务?这是因为意愿和理解力就存在于它们在头脑中的初始物和在身体中的衍生物里面,如同意愿存在于行为、理解力存在于言辞。这好比种子的结实力存在于整棵树及其各个部分,并通过它们结出果实。还好比水晶花瓶中的火与光,使得花瓶变暖发光。同样,对由于从主经由天堂流入之光而使这三种爱具有适当从属关系的人来说,心智的属灵视觉和身体的属世视觉好比直到包含种子的核心都是半透明的石榴。主的这些话也是同样的意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马太福音6:22;路加福音11:34)
但凡有点理智,谁会诅咒财富,因为它在国家中扮演的角色如同人体内的血液;他也不会诅咒附属于职位的荣誉,因为它们是国王的左膀右臂和社会的顶梁柱,只要他们的属世和感官之爱服从于属灵之爱。
而且,在天堂也有各种行政职务和附属于它们的荣誉,不过,那些担任这些职务的人最喜爱履行服务,因为他们是属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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