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80

280.⑼就与属世人

280.⑼就与属世人联结的属灵人而言,这些婚姻仿品有点公义与公平的意味。原因在于,属灵人出于公义公平行他所行的事。因此,他看不出这些仿品与他的内在情感疏远,反视为与它们结合在一起。因为他行事严谨,视改进为他的目的;他若没有实现这个目的,就转而寻求和解,以保持家庭秩序,提供相互帮助,照料幼儿,享受和睦与安宁。公义促使他有这些意图,而公平则促使他将其付诸实践。一个属灵人之所以能与一个属世人如此生活在一起,是因为即便与一个属世人在一起,属灵人的行为仍是属灵的。

真实的基督教 #340

340.人为永生而被

340.人为永生而被造,人人都能承受永生,只要他照着圣言中所指示的得救之法去生活。每个基督徒,甚至拥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的非基督徒都会认同这一观点。得救的方法有很多,但每一种方法都涉及良善的生活和正确的信仰,就是仁与信;因为仁就是活出良善的生活,信就是持守正确的信仰。这两个普遍原则不仅在圣言中作为得救之法而规定给人类,而且还作为戒律实际地施加给他们。由此可知,藉着它们,人能凭借被神植入在他里面并赋予他的力量来确保获得他的永生;人越是运用这力量,同时倚靠神,神就越会坚固它,并将属世仁爱的方方面面都转为属灵仁爱,将属世之信的方方面面转为属灵之信。神就这样使死的仁和死的信活过来,同时也使这个人活过来。
在人能称得上“过良善生活、持正确信仰”之前,有两样事物必须共存:在教会中,这二者被称为内在人和外在人。当内在人意愿良善,外在人行出良善时,这二者就成为一体,外在人受内在人驱使,内在人通过外在人行动。人也是这样受神的驱使,神通过他行动。另一方面,倘若内在人意愿邪恶,而外在人行为良善,那么二者皆通过地狱行动,因为此人的意愿来自地狱,其行为是伪善。一切伪善的行为都有其地狱般的欲望潜伏于其中,就象一条蛇潜伏于草丛或一条虫藏于花蕾中。
人若知道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存在,也知道它们是什么,并且知道这二者能行如一体,而且能明显行如一体,还知道死后内在人仍活着,而外在人则被埋葬,那他就可能拥有丰富的天堂与尘世的奥秘。人若将这二者(内在人与外在人)结合于良善之中,就会永远幸福;反之,人若将这二者分割开来,甚至将它们结合于邪恶之中,则会永远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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