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⑴人死后依然是活生生的人。鉴于上述原因,人们至今不知道人死后依然是活生生的人。令人惊讶的是,基督教界竟然也不知道。尽管他们拥有圣言,并从圣言拥有关于永生的启示,因为主在圣言中亲自教导说:
死人都要复活,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马太福音22:31,32,路加福音20:37,38)
此外,就心智的情感和思维而言,人实际上在天使和灵人之间,并与他们联结得如此紧密,以致若不死亡,就无法切断与他们的联系。更令人惊讶的是,人们不知道,自创世以来凡死去的人都已经并正在归到自己人那里,如圣言所说,他已经并正在同他们一同聚集。另外,人们都有一种普遍感觉,就是天堂流入其心智的内层,促使他们对真理有一种内在感知,可以说能看到它们,尤其是这一真理:人死后依然是活生生的人,并且,若在世时生活良善,就是幸福的,若生活邪恶,则是不幸的。当他们发自内心敬拜神,或在床上奄奄一息,濒临死亡,或获悉死者及其命运的状况时,若将心智稍稍提升至身体和接近感官的思维之上,谁不会这样想?我讲述过上千件有关死者的事,如,某些人的兄弟、配偶和朋友的命运,还写过英国人、荷兰人、天主教徒、犹太人和异教徒,以及马丁路德,加尔文和墨兰顿的命运,从未听到有人说:“这怎会是他们的命运,因为最后的审判尚未到来,他们还没从坟墓中复活呢!在此期间,他们不就是灵魂吗?而灵魂不就是一缕气,位于地狱边缘或其它地方吗?”我还没听到过这样的话。由此我断定,人皆有这样的内在感知:人死后依然是活生生的人。当人所深爱的伴侣、婴儿和小孩行将死亡,或已经死亡时,若其思维升至身体感官之上,谁不会发自内心说,他们在神手里,等自己死后还会见到他们,并与他们再度分享爱和欢乐的生活?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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