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⑴人死后依然是活生生的人。鉴于上述原因,人们至今不知道人死后依然是活生生的人。令人惊讶的是,基督教界竟然也不知道。尽管他们拥有圣言,并从圣言拥有关于永生的启示,因为主在圣言中亲自教导说:
死人都要复活,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马太福音22:31,32,路加福音20:37,38)
此外,就心智的情感和思维而言,人实际上在天使和灵人之间,并与他们联结得如此紧密,以致若不死亡,就无法切断与他们的联系。更令人惊讶的是,人们不知道,自创世以来凡死去的人都已经并正在归到自己人那里,如圣言所说,他已经并正在同他们一同聚集。另外,人们都有一种普遍感觉,就是天堂流入其心智的内层,促使他们对真理有一种内在感知,可以说能看到它们,尤其是这一真理:人死后依然是活生生的人,并且,若在世时生活良善,就是幸福的,若生活邪恶,则是不幸的。当他们发自内心敬拜神,或在床上奄奄一息,濒临死亡,或获悉死者及其命运的状况时,若将心智稍稍提升至身体和接近感官的思维之上,谁不会这样想?我讲述过上千件有关死者的事,如,某些人的兄弟、配偶和朋友的命运,还写过英国人、荷兰人、天主教徒、犹太人和异教徒,以及马丁路德,加尔文和墨兰顿的命运,从未听到有人说:“这怎会是他们的命运,因为最后的审判尚未到来,他们还没从坟墓中复活呢!在此期间,他们不就是灵魂吗?而灵魂不就是一缕气,位于地狱边缘或其它地方吗?”我还没听到过这样的话。由此我断定,人皆有这样的内在感知:人死后依然是活生生的人。当人所深爱的伴侣、婴儿和小孩行将死亡,或已经死亡时,若其思维升至身体感官之上,谁不会发自内心说,他们在神手里,等自己死后还会见到他们,并与他们再度分享爱和欢乐的生活?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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