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⑴人死后依然是活生生的人。鉴于上述原因,人们至今不知道人死后依然是活生生的人。令人惊讶的是,基督教界竟然也不知道。尽管他们拥有圣言,并从圣言拥有关于永生的启示,因为主在圣言中亲自教导说:
死人都要复活,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马太福音22:31,32,路加福音20:37,38)
此外,就心智的情感和思维而言,人实际上在天使和灵人之间,并与他们联结得如此紧密,以致若不死亡,就无法切断与他们的联系。更令人惊讶的是,人们不知道,自创世以来凡死去的人都已经并正在归到自己人那里,如圣言所说,他已经并正在同他们一同聚集。另外,人们都有一种普遍感觉,就是天堂流入其心智的内层,促使他们对真理有一种内在感知,可以说能看到它们,尤其是这一真理:人死后依然是活生生的人,并且,若在世时生活良善,就是幸福的,若生活邪恶,则是不幸的。当他们发自内心敬拜神,或在床上奄奄一息,濒临死亡,或获悉死者及其命运的状况时,若将心智稍稍提升至身体和接近感官的思维之上,谁不会这样想?我讲述过上千件有关死者的事,如,某些人的兄弟、配偶和朋友的命运,还写过英国人、荷兰人、天主教徒、犹太人和异教徒,以及马丁路德,加尔文和墨兰顿的命运,从未听到有人说:“这怎会是他们的命运,因为最后的审判尚未到来,他们还没从坟墓中复活呢!在此期间,他们不就是灵魂吗?而灵魂不就是一缕气,位于地狱边缘或其它地方吗?”我还没听到过这样的话。由此我断定,人皆有这样的内在感知:人死后依然是活生生的人。当人所深爱的伴侣、婴儿和小孩行将死亡,或已经死亡时,若其思维升至身体感官之上,谁不会发自内心说,他们在神手里,等自己死后还会见到他们,并与他们再度分享爱和欢乐的生活?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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