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79

279.⑻这些表象是

279.⑻这些表象是婚姻的仿品,因有用且必要而值得称赞。它们之所以被称为仿品,是因为它们存在于那些心智不和,并因这些不和内在陷入冷淡状态的人之间。当他们外在过着像是正当且得体的社交生活时,他们共同生活中的联合行为可称作仿品,不过,是婚姻的仿品。这类仿品因它们所发挥的功用而值得称赞,故完全不同于伪善的仿品。因为它们着眼于下面⑾至⒇条所列举的一切益处。它们因需要而值得称赞,因为若没有它们,这些益处就会被扔掉。然而,共同生活是婚约和法律所规定的,所以这是双方义不容辞的责任。

真实的基督教 #39

39.⑶爱本身和智慧

39.⑶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是生命本身,或本为生命。约翰福音中说到: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神”在此表示圣爱,“道”表示圣智。圣智是真生命,生命是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真光,而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圣爱形成生命,如同火形成光。火有两个属性:燃烧和发光。热是从燃烧的属性发出的,而光则是从发光的属性发出的。同样,爱也有两个属性,一个与火燃烧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意愿的某种事物;另一个则与发光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理解力的某种事物。这就是人的爱与智慧的源头。如我在前面数次说明的,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这二者流入宇宙的每一个事物中,并从至内在影响它们。就人类而言,这二者流入其意愿和理解力中,因为它们被造为流注的容器:意愿是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因此,显而易见,人的生命居于他的理解力中,并与他的智慧一致,而意愿之爱则调整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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