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76

276.⑸尽管如此,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揭秘启示录 #5

5.“祂就差遣使者晓

5.“祂就差遣使者晓谕祂的仆人约翰”表主通过天堂向那些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所揭示的事。“祂就差遣使者晓谕”在灵义上表示出于天堂或主通过天堂所揭示的事。因为在圣言中,“使者”(即天使)处处表示天使天堂,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这是因为天使离了天堂就无法与人说话,那里有每位天使与全体天使的结合,人人都通过这种团契说话,尽管他并未意识到这一点。因为在主眼中,天堂好像一个人,其灵魂就是主自己。因此,主通过天堂与人说话,正如人透过他的身体出于灵魂与另一人说话。这一切在与其心智的一切事物及每一个事物的结合中成就,他所说的话就在它们当中。这个奥秘三言两语无法解释清楚,部分的解释可参看《圣爱与圣智》一书。由此明显可知,“使者”(即天使)表示天堂,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使者”(即天使)在至高意义上之所以表示主,是因为天堂之为天堂,不是因适合天使的事物,而是因主的神性,凭此他们获得爱与智慧,甚至生命。正因如此,在圣言中,主自己也被称为“天使或使者”。综上所述,明显可知,天使不是出于自己与约翰说话,而是在天堂中间的主透过他晓谕约翰。
这些话要这样来理解:这些事已揭示给那些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因为这些人就是“约翰”所指的。主的“十二门徒”或“使徒”是指属于教会的所有处于源自良善的真理之人,从抽象意义上说,是指教会的一切事物。“彼得”是指所有处于信的人,抽象地说,是指信本身;“雅各”是指那些处于仁爱的人,抽象地说,是指仁本身;“约翰”是指那些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抽象地说,是指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本身。在福音书的圣言中,这些事物由“约翰”、“雅各”、“彼得”来表示,这一点可见于1758年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122节)这本小书。
由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构成教会,所以教会状态的奥秘通过使徒约翰被揭示出来,它们就包含在他所看到的异象中。在圣言中,凡人名、地名皆表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这在伦敦出版的《天堂的奥秘》一书多有说明。由此可证实,“祂就差遣使者晓谕祂的仆人约翰”在灵义上表示主通过天堂向那些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所揭示的事。因为仁透过信产生善行,而不是仁凭自身,或信凭自身产生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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