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701.若不披露圣言灵义,或换句话说,若不揭示属世物与属灵物的对应,本章主题,即圣礼的神圣就好比埋在地里的宝藏,不会被人发自内心承认。这地的估价也不可能高于普通的地;但当发现它里面有宝藏时,这地就身价倍增,买家也从中获得财富。若知道它里面的财宝价值胜过所有黄金,更是如此。
若没有灵义,这圣礼就象紧闭的房屋,里面堆满金银珠宝,但在路人看来,跟街上的其它房子没什么两样。然而,因为神职人员用大理石砌墙,用黄金盖屋顶,所以它抓住路人眼球,他们驻足观看,赞美它,估价它。当房子被打开,人人都可以进入时,情况就大不相同了;那里的守护者根据各自等级,从这财富中拿出一部分给一些人作借款,给另一些人作赠礼。之所以说赠礼,是因为那里的财宝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圣言及其属灵内涵和圣礼及其属天内涵也是一样。
这里所讨论的圣礼,若它潜藏的神圣不揭示出来,则看似河砂,其中含有大量几不可见的金颗粒。但当其神圣被揭示出来时,它就象被收集并熔化成锭的黄金,然后被锻造成各种优美形状。若其神圣没有被揭示和看到,这圣礼就象山毛榉或杨木制成的盒子或匣子,里面装满钻石、红宝石和很多其它宝石,并被分门别类,整齐排列。若人知道盒子或匣子里藏着这种东西,谁不重视它呢?若他看到它们,发现它们还免费发放,不更加如此吗?若不揭示圣礼与天堂的对应,即看不到它对应的天堂之物,这圣礼就象穿着普通衣服出现在尘世的天使。当人们知道他是天使,从他口里听到天使般的话语,看到他的行为所带来的奇迹时,情况就截然不同了。
口头上宣称的神圣和所看到的神圣是不同的,它们之间的区别可通过我在灵界耳闻目睹的实例来说明。保罗在世旅行时所写的一封信被读出来,但它并未公开,所以没人知道这是保罗写的。听众起初并不看重它;但当有人披露它是保罗书信之一时,他们就欢喜接受,尊崇其中的一切细节。这清楚表明,仅仅宣称圣言和圣礼神圣,只要是高级神职人员所做的,的确会贴上神圣的标签;但当它的神圣被揭示出来,并呈现在人的眼前时,情形就迥然不同;这一切通过揭示圣言灵义完成。这会使外在的神圣转化成内在的神圣,神圣的归属就变成了对它的承认。主的圣餐礼的神圣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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