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76

276.⑸尽管如此,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真实的基督教 #673

673.由此可知,除

673.由此可知,除非人的内在从恶与假中洁净,否则无论施洗还是洗礼,和犹太人洗净杯盘一样没有任何效果,如同这段经文继续说到:
  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 23:25-28)
  以下事实更能体现这一点,即地狱尽是撒旦,他们在世为人时,既有受洗的,也有未受洗的。关于洗礼的价值可见于下文。所以,若没有作用和效果,那么洗礼就无助于救赎,如同教皇头上的三重冠或鞋子上的十字架无助于他作为教皇的至高权威;也如同红衣主教的紫袍无助于他的头衔,或主教的大披肩无助于其牧师职责的履行;还如同国王的宝座、皇冠、权杖与皇袍无助于他的王权;或杰出学者头上的丝绸帽无助于他的才华;或骑兵部队前面的军旗无助于他们在战争中的勇敢;甚至可以这样说,洗礼不会洁净人,就象绵羊或羔羊的毛不会通过清洗而被剪去一样。因为属世人若与属灵人分离,就成了纯粹的动物,事实上,如前所述,他比森林里的野兽还要野兽,所以,若你用雨水或露水,或最优质的山泉水受洗,或如先知所言,每天用硝石、牛膝草或肥皂受洗,你仍不能从自己的罪恶中洁净,除非通过悔改、改造与重生等章节所阐述的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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