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671.上面提及的施洗象征并预示,即代表了属灵的洗涤,即从恶与假中洁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主要用审判的灵和焚烧的灵把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把血腥洗净。(以赛亚4:4)
你虽用碱水、多用肥皂洗濯,你的罪孽仍有痕迹。(耶利米书2:22;约伯记9:30, 31)
求你洗涤我,我就比雪更白。(诗篇51:7)
耶路撒冷啊,你当洗去心中的恶,使你可以得救。(耶利米书4:14)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以赛亚1:16)
洁净人的灵以洁净身体来表示,教会的内在以外在来象征,如以色列教会所行的那样,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法利赛人和文士看见祂的门徒中有人用俗手,就是没有洗的手吃饭;原来法利赛人和犹太人若不仔细洗手就不吃饭,还有好些别的规矩,他们历代拘守,就是洗杯、罐、铜器等物。主对他们及众人说:“你们要听,也要明白。进到口里的不能使人污秽,只有从口里出来的,才能使人污秽。”(马可7:1-4, 14, 15; 马太15:2, 11, 17-20)
还有: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满了贪婪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23:25, 26)
由此明显可知,被称为洗礼的施洗意味着属灵的洗涤,即从恶与假中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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