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76

276.⑸尽管如此,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真实的基督教 #627

627.在当今教会,

627.在当今教会,这三种观点,即信、报应和基督功德是一个整体。它们可称作三合一,因为若三者中任一个被取走,那么现在的神学就会土崩瓦解,因为它依赖于对三合一的把握,这三合一如同固定挂钩上的一条长链。所以,如果信,或报应,或基督功德当中的任一个被取走,那么涉及称义、罪的赦免、复活、更新、重生、成圣,以及福音、自由选择、仁爱、善行,甚至永生的一切,都会象废弃的城镇,或教堂的废墟,而居首的信本身也会化为乌有,从而整个教会将成为一片沙漠和荒凉之地。所有这一切清楚表明,如今撑起神之居所的支柱是什么样子。如果这支柱被推倒,神的居所就会倒塌,如同参孙立刻推倒两根柱子时所崩塌的庙宇一样,在其中戏耍的非利士人众首领与三千男女全都被压死了(士师记16:29)。阐述这一切是因为前文已说明,并且在附录中还要进一步说明,这信不是基督徒的信,因为它与圣言不符,它所教导的报应荒唐透顶,因为基督的功德不能被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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