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619.由此可见,没有真理就不会认识主,没有真理就没有信仰,因而没有仁爱;因此,没有真理就没有任何神学,没有神学的地方也不会有任何教会。这就是当今大部分自称基督徒之人的现状,他们声称自己处于福音的光明,事实上却完全处在黑暗中。因为真理深藏在虚假之下,如同埋在欣嫩谷的骸骨当中的金、银和宝石。这一切从灵界的气场向我显明,这气场就从当今基督徒那里流出并辐射。
其中一个气场涉及主。它的影响力从南部地区,也就是神职人员和受过教育的平信徒当中学识渊博者所生活的地方传播开来。所到之处,这气场都会巧妙潜入人们的观念,在许多情况下带走他们对主人身之神性的信仰,在许多情况下削弱它,在许多情况下又将它转为愚蠢。原因在于,它同时引入三位神的信仰,这种信仰造成混乱。
第二个气场则带走信仰,它就像冬天的乌云,使白天变暗,使雨变成雪,使树木光秃秃,使水结冰,使绵羊失去所有牧草。该气场与前者结合起来,在有关一位神、重生以及得救手段上注入一种倦怠。
第三个气场涉及信与仁的结合。它如此强烈以至于无法抗拒。但如今它却令人厌恶,就像一场瘟疫,传染凡它所波及的每个人,将自创世时就已建立并被重新恢复的这两种得救手段之间的一切纽带都撕成碎片。该气场也攻击自然界的人,熄灭庆祝真理与良善之间婚姻的火炬。我感受过这种气场,当时我一思想信与仁的结合,它就介入它们之间,极其卖力地试图把它们分开。
天使报怨这些气场,向主祷告驱散它们;但得到的答复是,只要龙在地上,它们就无法被驱散,因为它们是从龙的追随者那里发出的。经上论到那龙说,它被摔在地上:
所以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们都快乐吧。只是住在地上的有祸了。(启示录12:12)
这三个气场就像被飓风驱赶、从龙们的气孔发出来的大气;并且它们是属灵的,所以攻击人们的心智并逼迫它们。迄今为止,无论在新天堂,还是在那些与龙的追随者分开的人当中,涉及属灵真理的气场仍极其稀少。这就是为何这些真理如今很难在世人当中看到的原因,就像航行在西大洋的船主和航海者看不见航行在东大洋的船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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