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582.理性思考一下,然后告诉我,如果当今教会的信仰真的持续下去,那么整个人类会是什么样,因为这个信仰声称,救赎唯独经由十字架受难而来,那些被恩赐主的功德之人,不受制于律法的谴责;它还声称,这信(人对这信如此无知,以至于压根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它)会赦免他的罪并使他重生,如果当这信被赐下并进入人里面时,人真的配合了它的行动,那么他就毁了这信,把他的救恩连同这信一同丢掉,因为他将自己的功德和基督的功德混在一起。理性想一想,我会说,请告诉我这是否意味着弃绝整本圣言,因为整本圣言主要教导的是,重生是通过从罪中的属灵洗礼和践行仁爱来进行的。那么,十诫,就是改造的起点成什么了?它比小商店里所售卖并揉成一团用来包香料的纸能好到哪里去?宗教信仰不就沦为一声哀叹,哀叹是个罪人,并向父神祈求因其子的受难而施怜悯,因而沦为仅仅出自肺的口头祷告,而没有发自内心的任何行为吗?
救赎除了成为教皇的纵容,或像鞭笞一个修道士以代表整个团体的惯例外,还会是什么?如果唯独信使人重生,悔改与仁爱不顶用,那么他的内在人(即死后继续活着的灵),不就成了一座被焚毁的城市,其废墟则构成外在人吗?或像被毛虫和蝗虫毁坏的田野或平原?这种人在天使看来,就像在怀里暖毒蛇,并用自己的衣服包住它,以防有人看见;或像有人如同与豺狼共眠的绵羊那样沉睡;或像有人躺在用蜘蛛网编织的漂亮毯子下面。死后,当所有人皆照其重生的不同程度而在天堂被分配地方,或照其拒绝重生的不同程度而地狱被分配地方时,生命不就成了血气的生命,就是鱼或蟹所享有的那类生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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