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76

276.⑸尽管如此,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真实的基督教 #573

573.“再生”就是

573.“再生”就是重新受造,之所以在此采用这种说法,是因为“受造”表示“重生”。这就是圣言中“受造”的含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
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中间重新有坚定的灵。(诗篇51:10)
你张手,它们饱得美食。你发出你的灵,它们便受造。(诗篇104:28, 30)
将来受造的民要赞美耶和华。(诗篇102:18)
看哪,我造耶路撒冷为人所喜。(以赛亚书65:18)
雅各啊,创造你的耶和华;以色列啊,造成你的那位,现在如此说,我救赎了你。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以赛亚书43:1, 7)
好叫他们看见、知道、思想、明白,以色列的圣者创造了它。(以赛亚书41:20等)
在此,主也被称为创造者,造作者和作成者。这清楚表明主对其门徒所说这些话的意思:
你们到全世界去,向一切受造物传福音。(马可福音16:15)
“受造物”表所有能够重生的人(在启示录3:14; 哥林多后书5:16, 17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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