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76

276.⑸尽管如此,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真实的基督教 #526

526.在基督教界,

526.在基督教界,还有比“人当省察自己”更广为人知的事吗?在信奉天主教或福音派的国家,无论在哪里,领受圣餐之前,人们都会接受以下教导和告诫:要省察自己、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开始全新而不同的生活。在英国,这种告诫还伴随可怕的威胁,在圣餐前的发言中,牧师会站在讲坛上朗读并宣告以下声明:配领圣餐的“途径和方法”,首先就是以神的诫命为准则,检查自己生活中的言行,你要明白自己在哪方面触犯了,是从意愿上触犯了,还是从话语和行为上触犯了,要为自己的罪恶本性哀痛,向全能的神忏悔,这全都是为了修正生活。你若发觉自己不仅触犯了神,还触犯了你的邻舍,就必须与他和解,预备尽最大能力为你对他人所造成的一切伤害和罪过而作出补偿和赔偿;同样也要预备宽恕得罪你的人,如同你在神手里的罪过得到宽恕那样;要不然,领受圣餐只会加重你的诅咒。所以,你们当中若有谁是神的亵渎者,其圣言的阻碍者或诽谤者,是行淫者,或心怀恶意、嫉妒,或犯有其它严重罪行,就必须悔改自己的罪,否则不要到这圣桌前,以免领受圣礼后,魔鬼像进入犹大那样进入你里面,使你充满一切罪孽,给你的身体和灵魂带来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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