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452.然而,伪仁爱是这些人的特征:他们在教会或家里在神面前屈膝跪拜,几乎仆倒在地,虔诚地作长长的祷告,摆出一副圣洁的面孔,亲吻十字架的形像和死人的骨头,跪在坟墓旁边,在那里嘟哝着对神进行神圣敬拜的话,而心里却在思想着被敬拜的,是他们自己,希望自己如神那样被崇拜。主的这些话所描述的,就是这些人:
你施舍的时候,不可在你前面吹号,象那假冒为善的人在会堂里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荣耀。你们祷告的时候,不可像那假冒为善的人,爱站在会堂里和十字路口上祷告,故意叫人看见。(马太福音6:2,5)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正当人前,把天堂的门关了,自己不进去,正要进去的人,你们也不容他们进去。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走遍洋海陆地,勾引一个人入教;既入了教,却使他作地狱之子,比你们还加倍。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马太福音23:13,15,25)
以赛亚指着你们假冒为善之人所说的预言是不错的。如经上说:“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马可福音7:6)
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如同不显露的坟墓,走在上面的人并不知道。(路加福音11:44)
还有其它一些经文。这些人就像无血之肉,或像被调教重复诗篇里的话的乌鸦和鹦鹉;又像被训练唱宗教圣歌小曲的鸟儿。他们的说话声如同捕禽者引诱(禽鸟)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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