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391.记事七:
我在灵界与众多平信徒和神职人员有过交谈,由此意识到,在如今的基督教界,真理的荒凉和神学的贫乏到了何等地步!神职人员中竟有这样的属灵饥荒,以致他们除了父三位一体和存在、圣子、圣灵,以及唯信得救外,几乎什么也不知道;对于主基督,他们只知道福音书中有关祂的历史事件。至于其它的,如新旧约的圣言教导,父与祂为一;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祂拥有天地一切的权柄;父的意思是他们当信子,信祂的有永生等等,他们一概不知,这些教导遥远得如同深藏在海底,甚至在地核中心处的东西。当将这类事物从圣言中摘录并读出来时,他们站在那里仿佛听到了,然而什么也没听进去。这些话进到他们耳中的程度,和微风的耳语或鼓声没什么两样。主不时差遣天使造访精灵界、即天堂下面的基督徒社群。他们悲叹说,这些人在属乎救赎的事上如此愚钝,因而陷入黑暗中,以致他们几乎等于在听鹦鹉说话。就连他们的学者都说,在属灵和神性事务上,他们和雕像一样没有理解力。
一位天使曾告诉我他与两个牧师的谈话,其中一个牧师将信从仁分离,另一个则没有。他与前者的对话如下:
“朋友,你是做什么的?”
“我是一名新教徒。”
“你们的教义和宗教信仰是什么?”
“信。”
“你的信是什么?”
“我的信是:父神派出圣子独自担当了人类当受的诅咒,我们因此而得救。”
“关于得救你还知道什么?”
“仅凭信就能得救。”
“关于救赎,你知道什么?”
“救赎是通过十字架受难实现的,基督的功德藉着这信而归给我们。”
“关于重生,你知道什么?”
“它是这信的结果。”
“说说你对爱与仁的认识吧。”
“它们和这信是一回事。”
“请告诉我你对于十诫,以及圣言中其它教导是怎么想的。”
“都包含在此信中。”
“这样你什么都不用做吗?”
“我能做什么呢?我凭自己行不出本为良善的任何善。”
“那你凭自己能有信吗?”
“我不会探究这些,我必定有信。”
“关于得救的状态,你确定知道些什么吗?”
“仅凭信就能得救,还能有什么?”
“你的回答就像有人用笛子只吹一个音符。除了信,我什么也没听到。如果你只知道信,不知道别的,那么你其实什么也不知道。走开,找你的同伴去吧。”于是,他离开了,在一个寸草不生的旷野找到了这些人。他询问为何是这种景况,被告知,这是因为他们当中没有教会。
天使与拥有与仁结合之信的那位牧师的对话如下:
“朋友,你是做什么的?”
“我是一名新教徒。”
“你的教义和宗教信仰是什么?”
“信与仁。”
“这是两回事。”
“它们不可分离。”
“什么是信?”
“相信圣言的教导。”
“什么是仁?”
“行出圣言的教导。”
“你是单纯的相信圣言的教导,还是也行出来?”
“我也行出来。”
于是,这位天堂天使看着他说:“我的朋友,随我来,与我们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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