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33.⑹一切受造物都是有限的,无限在有限事物里面,如同在自己的容器中,在人里面则如同在自己的形像中。一切受造物都是有限的,因为万物都是通过灵界太阳而来自耶和华神,这太阳就在祂周围,离祂最近。灵界太阳是由祂放射出的实质构成的,其本质是爱。整个宇宙自初至末,都是通过这太阳藉着它的热和光而被造的。不过,此处不宜阐述创造的次序,后续章节会简要概述这一主题。现在最重要的是要知道,一物通过另一物形成,因而形成各个层级:灵界有三个层级,尘世有与它们相对应的三个层级,构成水陆球体的惰性物质同样有三个层级。《圣爱与圣智》一书(1763年出版于阿姆斯特丹)和《灵魂与肉体的互动》这本小册子(1769年出版于伦敦)充分解释了这三个层级的起源和性质。一切在后之物都通过这些层级而成为在先之物的容器,而这些在先之物则又是更在先之物的容器,依次类推,最终成为构成天使天堂太阳的最初元素的容器;因此,它们是无限的有限接受者。这也与古人的智慧一致,他们认为一切事物都能无限分割。一般认为,由于有限无法容纳无限,所以有限之物无法成为无限的容器。但在我的书中有关创世的内容已说明,神首先通过祂所发出的实质使得祂的无限成为有限,这就是离祂最近的周边气场的起源,这气场构成灵界太阳。祂通过灵界太阳形成剩下的气场,直至构成惰性物质的最外层;因此,祂按照层级使得这个世界越来越有限。说这番话是为了满足人类的理性,因为它若不明白原因,就永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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