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269.从天堂每个社群内的相似现象可以推断,整个天堂如同一个人是千真万确的。因为每个社群就是一个小型天堂,也像一个人(这一事实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41-87节)。在每个天堂社群中,那些在中央的人好比心与肺,他们享有最强烈的光。这光本身和随之对真理的感知从中央向周边各个方向扩散,从而直达社群里的所有人,并带给他们属灵的生命。我们早就说明,在中央构成心肺区域、享有最强烈的光之人一旦被转走,在他们周围之人的理解力就变得模糊,其对真理的感知变得如此微弱,以致他们感到非常悲痛。不过,一旦中央的人回来了,光就会出现,他们对真理的感知和以前一样。这好比尘世太阳放射的热和光,这热和光使得树木和植被生长,并且只要太阳在地平线以上,即使没有光线直射或在云层之下的植物也能生长。来自主的天堂之热和光也是如此,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这光本质上是神圣真理,是天使以及世人一切聪明和智慧的源头。故经上论到圣言(也就是道)说: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那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它的光甚至照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1,5,9)
圣言(也就是道)在此表示主的神圣真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