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173.三位神的观念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一位神而被抹掉,因为这种观念从小就被植入到记忆中,并且人皆通过存在于记忆中的事物进行思考。人的记忆就像鸟兽反刍的胃,它们将食物咽到胃里,逐渐从中汲取营养,并不时地将食物从胃里返回,然后吞进真胃中,在那里将食物消化并输送出去,以满足身体需要。人的理解力就是后面这个胃,犹如记忆是前一个胃。永恒的三神性位格的观念和三神观是一样的,这种观念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一位神而被抹掉。单单从以下事实,谁都能看出这一点:这种观念至今没有被逐出,还流行在不想逐出它的名人当中。因为他们坚持认为三神性位格是一位神,并且如此固执以至于否认了神由于是一,故而是一位格。但可以肯定的是,凡智者都发自内心认为,“位格”不能被理解为位格,而应理解为它论及某种品质,尽管人们不知道是何品质。由于不知道是何品质,故这种观念从小就被植入在记忆中,就像扎在地里的树根,哪怕树被砍掉,树根仍会发出苗芽。
但是,我的朋友啊,不要只是把树砍掉,还要把根挖出来,然后在你的园子里种上结好果子的树。所以,要当心,免得你脑子里潜伏着三神观,而嘴上由于没有任何概念,故只发出“一神”的声音。果如此,那么,记忆之上的理解力思想三神,而记忆之下的理解力则能使口唇说出“一神”这个词。这两种理解力合起来,就像舞台上的小丑,能窜到两边扮演两种角色,在这一边说一件事,在那一边又说相反的事,以至于自相矛盾,从而一边扮演智者的角色,一边扮演愚者的角色。由此导致的后果,岂不是他站在中间看向两边,然后得出结论:这两边什么都不是,恐怕既没有一神,也没有三神,因而根本没有神?当今自然主义的盛行唯源于此。
在天堂,没人能说出“三位格的三一体,其中每一位都单独为神”这样的话来。这会遭到天堂氛围的强烈抵制,因为其思维的波浪通过天堂氛围这个媒介来传播,如同声音通过空气传播。只有伪君子才能说出这种话来,在天堂的氛围中,他的声音非常刺耳,就像磨牙声,或像试图模仿鸣鸟唱歌的乌鸦发出的叫声。我还从天上得知,三神三一体的信仰一旦通过寻求证据支持而扎根在脑中,那么仅仅通过口头承认一神来逐出它,就像让一棵树穿过自己的种子,或一个人的下巴穿过自己的胡须一样不可能。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