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76

276.⑸尽管如此,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真实的基督教 #140

140.由于圣灵表示

140.由于圣灵表示神圣真理,而神圣真理在主自己里面,就是主自己(约翰福音14:6),因而由于圣灵无法从其它源头发出,故经上说:
那时圣灵还没有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
祂得着荣耀之后:
祂向祂的门徒吹了一口气,说,领受圣灵吧。(约翰福音20:22)
主向门徒吹气并说这句话原因是,吹气是表示受神启示的外在象征;启示意味着被带入与天使社群的交往中。这会使理解力能理解天使迦百列对于主的孕育所说的那番话:
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还有:
主的天使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未婚妻马利亚来,因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约瑟没有和她同房,直到她生了儿子。(马太福音1:20,25)
此处“圣灵”表示从耶和华父所发出的神圣真理;这种发出就是那时荫庇祂母亲的“至高者的能力”。所以,这句话与约翰所说的相吻合: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
此处“道”(即圣言)表神圣真理,这一点可参看前面新教会的信仰(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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