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76

276.⑸尽管如此,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25

SS25.圣言的灵义

SS25.圣言的灵义如今之所以被主揭开,是因为现在纯正真理的教义已经被启示了;只有这个教义与圣言的灵义是一致的。主带着荣耀和能力驾着天上的云显现(马太福音24:30, 31)就表示这灵义;这一章论述了时代的完结,时代的完结是指教会的末期。圣言在灵义上的打开在启示录是应许了的。这就是启示录中白马和所有人被请赴的大筵席(启示录19:11—18)所表示的。启示录第19章还告诉我们,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灵义不会被人认识,至少不会被那些陷入虚假教义,尤其关于主的虚假教义,因而不承认真理的人认识。这就是启示录中要与骑在白马上的那位争战(19:19)的“兽”和“地上的君王”的意思。“兽”表示天主教徒(参看启示录17:3);“地上的君王”表示陷入虚假教义的新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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