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76

276.⑸尽管如此,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4

SS14.当主向门徒

SS14.当主向门徒说到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时,在祂对教会一系列状态变化的预言的末尾,祂说: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众支派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祂要差遣祂的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祂的选民从四风,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29—31)

就灵义而言,这些话不是说太阳和月亮要变黑,众星从天上坠落,主的兆头要显在天上,人们会看见祂与拿着号筒的使者在云里。相反,每个词都表示与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这些话论及教会末期的状态。因为就灵义而言,“变黑”的“日头”表示作为爱的一个对象的主;“不放光”的“月亮”表示作为信的一个对象的主;“从天上坠落”的“众星”表示将要消亡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显在天上”的“人子的兆头”表示神性真理的显现;“地上哀哭”的“众支派”表示一切信之真理和一切爱之良善的缺乏;“人子,有能力,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表示主在圣言中的存在,以及启示;“云”表示圣言的字义,“荣耀”表示圣言的灵义;用号筒大声的使者表示作为神性真理源头的天堂;“将选民从四风,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表示教会在爱与信方面的一个新样。

这段经文的意思不是说太阳和月亮变黑,众星坠落到地上,这一点从先知书很清楚地看出来,其中同样的话论到主降世时的教会状态。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日子临到,必有残忍和烈怒。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我必因邪恶察罚世界。(以赛亚书13:9–11; 24:21, 23)

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将到,已经临近。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一个密云、乌黑的日子;日月昏暗,星星也不再发光。(约珥书2:1–2, 10; 3:15)

以西结书:

我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我要用云遮掩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天上的亮光都变为昏暗,把黑暗放在你的地上。(以西结书32:7–8)

“耶和华的日子”表示主的降临,当良善和真理在教会荡然无存,也不再有关于主的任何知识时,主就会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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