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75

275.⑷然而,若缺

275.⑷然而,若缺乏联结夫妻心智的内在情感,这类婚姻会在家中解体。之所以说在家中,是因为这一切是在夫妻之间私下里发生的。当订婚之时点燃、婚礼之时迸发的最初火焰,由于内在情感的差异逐渐熄灭,最终被冷淡取而代之时,这种情形就会出现。众所周知,这时,牵引并诱使他们结婚的外在情感已经破碎,以致它们无法再将二人联结起来。我在前一章已证实,造成冷淡的因素各种各样,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还有偶然的,所有这些因素都源于内在倾向的不同之处。由此明显可知,若外在情感中没有联结夫妻心智的内在情感,这类婚姻会在家中解体。

真实的基督教 #49

49.我已论述了圣爱

49.我已论述了圣爱与圣智,并说明这二者构成神性本质,现着手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圣爱和圣智发出的方式,和太阳的能力和临在凭热和光存在于这个世界及其万物差不多。而且,耶和华神在当中的灵界太阳之热本质上是圣爱,它的光本质上是圣智。因此,很明显,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是神性存在(Divine Being 或Esse)的属性,全能、全知、全在则是神性本质(Divine Essence)的属性。然而,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为人理解,因为人们不知道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也就是秩序法则行进的过程。因此,有必要按如下顺序阐明它们:
(1)全能、全知和全在是出于圣爱的圣智的属性。
(2)人若不知道何为秩序,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就很难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并由此直觉、看见并知道违背秩序发生的事物。
(5)神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
(7)人通过神性全能拥有反对恶与假的能力,通过神性全知拥有关于善与真的智慧,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以至于他照着神性秩序存活。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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