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75

275.⑷然而,若缺

275.⑷然而,若缺乏联结夫妻心智的内在情感,这类婚姻会在家中解体。之所以说在家中,是因为这一切是在夫妻之间私下里发生的。当订婚之时点燃、婚礼之时迸发的最初火焰,由于内在情感的差异逐渐熄灭,最终被冷淡取而代之时,这种情形就会出现。众所周知,这时,牵引并诱使他们结婚的外在情感已经破碎,以致它们无法再将二人联结起来。我在前一章已证实,造成冷淡的因素各种各样,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还有偶然的,所有这些因素都源于内在倾向的不同之处。由此明显可知,若外在情感中没有联结夫妻心智的内在情感,这类婚姻会在家中解体。

真实的基督教 #39

39.⑶爱本身和智慧

39.⑶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是生命本身,或本为生命。约翰福音中说到: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神”在此表示圣爱,“道”表示圣智。圣智是真生命,生命是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真光,而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圣爱形成生命,如同火形成光。火有两个属性:燃烧和发光。热是从燃烧的属性发出的,而光则是从发光的属性发出的。同样,爱也有两个属性,一个与火燃烧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意愿的某种事物;另一个则与发光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理解力的某种事物。这就是人的爱与智慧的源头。如我在前面数次说明的,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这二者流入宇宙的每一个事物中,并从至内在影响它们。就人类而言,这二者流入其意愿和理解力中,因为它们被造为流注的容器:意愿是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因此,显而易见,人的生命居于他的理解力中,并与他的智慧一致,而意愿之爱则调整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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