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72

272.⑴在自然界,

272.⑴在自然界,就其外在情感而言,几乎所有人都能被联结起来;但就其内在情感而言,若这些情感不和且表现明显,就无法被联结起来。原因在于,世人都有肉体,这肉体充满欲望;而肉体中的这些欲望就像新酒澄清后沉到瓶底的渣滓。在世上,构成人体的物质就是这类渣滓。正因如此,属于心智的内在情感无法被看到,很多情况下甚至渺无踪影。因为身体要么吸收它们,将其包裹在它的渣滓中,要么凭从小习得的伪装将它们深藏起来,防止别人看见。这使得一方配偶投入从对方里面所察觉到的某种情感状态,并将对方的情感吸引到自己这里来,以便他们能得以联结。他们之所以得以联结,是因为每种情感都有自己的快乐,快乐能将心智联在一起。然而,若内在情感和外在情感一样可见,能表现在脸、举止和语气上,或它们所给予的快乐能被鼻子捕捉或闻到,如在灵界那样,情况就不同了。这时,若他们的分歧大到不和谐的地步,其心智就会彼此分开,这些夫妻会照着所觉察到的反感而使自己离得远远的。由此清楚可知,在自然界,就其外在情感而言,几乎所有人都能被联结起来;但就其内在情感而言,若这些情感不和且表现明显,则无法被联结起来。

真实的基督教 #85

85. (2)祂作为

85. (2)祂作为神圣真理,就是圣言(即道)降下来,然而祂并未将神圣良善与神圣真理分离。有两个要素构成神的本质,即圣爱与圣智,或也可说,圣善与圣真。这二者是神的本质,这在前面已说明(36-48节)。此外,这二者就是圣言中“耶和华神”之名所表示的。“耶和华”表圣爱或圣善,“神”表圣智或圣真;因此,这两个名字在圣言中各有不同;经上有时只用“耶和华”这个名,有时只用“神”这个名:当论述圣善时,用“耶和华”之名,当论述圣真时,则用“神”之名,当论述这二者时,则用“耶和华神”之名。从约翰福音明显可知,耶和华神作为圣真,就是圣言(即道)降下来: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万物藉着祂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1,3,14)
圣言(即道)表神圣真理的原因在于,教会所拥有的圣言就是神圣真理本身。因为圣言是耶和华自己口授的,而耶和华所口授的,是纯全的神圣真理,不可能是别的什么。
不过,圣言因经由天堂降至尘世,故既适合天堂中的天使,也适合世人。所以,圣言既包含圣真在其中被光照的属灵之义,也包含圣真在其中处于阴影的属世之义。因此,约翰福音中这些经文所表示的是我们圣言中的神圣真理。这也可从主降世应验圣言的全部明显可知。这就是为何我们多次读到,发生在祂身上的这样或那样的事是为了“成就经书”(参看262节)。“弥赛亚”或“基督”,或“人子”,或主离世后派出的“圣灵保惠师”无非表示圣真。主于山上在三个门徒面前变像(马太福音17:1-13;马可福音9:2-13;路加福音9:28-36),在约翰面前变像(启示录1:12-16)时,祂就代表作为圣言的祂自己,这可见于圣经那一章(222节)。
从主的话明显可知,祂在世时就是神圣真理: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还有:
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这也可通过祂被称为“光”进一步来说明,如以下经文:
祂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9)
耶稣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36)
我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9:5)
西面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是启示列族的光。(路加福音2:30-32)
定他们的罪就在此,光来到世间;行真理的必来就光。(约翰福音3:19-21)
“光”表示神圣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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