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2.⑴在自然界,就其外在情感而言,几乎所有人都能被联结起来;但就其内在情感而言,若这些情感不和且表现明显,就无法被联结起来。原因在于,世人都有肉体,这肉体充满欲望;而肉体中的这些欲望就像新酒澄清后沉到瓶底的渣滓。在世上,构成人体的物质就是这类渣滓。正因如此,属于心智的内在情感无法被看到,很多情况下甚至渺无踪影。因为身体要么吸收它们,将其包裹在它的渣滓中,要么凭从小习得的伪装将它们深藏起来,防止别人看见。这使得一方配偶投入从对方里面所察觉到的某种情感状态,并将对方的情感吸引到自己这里来,以便他们能得以联结。他们之所以得以联结,是因为每种情感都有自己的快乐,快乐能将心智联在一起。然而,若内在情感和外在情感一样可见,能表现在脸、举止和语气上,或它们所给予的快乐能被鼻子捕捉或闻到,如在灵界那样,情况就不同了。这时,若他们的分歧大到不和谐的地步,其心智就会彼此分开,这些夫妻会照着所觉察到的反感而使自己离得远远的。由此清楚可知,在自然界,就其外在情感而言,几乎所有人都能被联结起来;但就其内在情感而言,若这些情感不和且表现明显,则无法被联结起来。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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