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72

272.⑴在自然界,

272.⑴在自然界,就其外在情感而言,几乎所有人都能被联结起来;但就其内在情感而言,若这些情感不和且表现明显,就无法被联结起来。原因在于,世人都有肉体,这肉体充满欲望;而肉体中的这些欲望就像新酒澄清后沉到瓶底的渣滓。在世上,构成人体的物质就是这类渣滓。正因如此,属于心智的内在情感无法被看到,很多情况下甚至渺无踪影。因为身体要么吸收它们,将其包裹在它的渣滓中,要么凭从小习得的伪装将它们深藏起来,防止别人看见。这使得一方配偶投入从对方里面所察觉到的某种情感状态,并将对方的情感吸引到自己这里来,以便他们能得以联结。他们之所以得以联结,是因为每种情感都有自己的快乐,快乐能将心智联在一起。然而,若内在情感和外在情感一样可见,能表现在脸、举止和语气上,或它们所给予的快乐能被鼻子捕捉或闻到,如在灵界那样,情况就不同了。这时,若他们的分歧大到不和谐的地步,其心智就会彼此分开,这些夫妻会照着所觉察到的反感而使自己离得远远的。由此清楚可知,在自然界,就其外在情感而言,几乎所有人都能被联结起来;但就其内在情感而言,若这些情感不和且表现明显,则无法被联结起来。

真实的基督教 #397

397.㈠意愿和理解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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