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2章 婚姻中表面爱情、友谊和善意的因素
271.论述了冷淡和分离的因素后,按照顺序,接下来的主题必是婚姻中所看到的表面爱情、友谊和善意的因素。因为众所周知,如今尽管冷淡使夫妻的心智分离,但他们仍生活在一起,还生育子女。若没有表面的爱情,这是不可能的事。这种爱情有时会模仿或媲美纯正爱情的热。下文我们将看到,这些表象是必要和有用的;若没有它们,家庭就无法聚起来,因此社会也无法形成。除此之外,一些有良心的人可能会被这样的想法困扰:夫妻之间心智的不和谐和由此造成的内在隔阂是双方的过错,他们都难辞其咎;并且这种想法让他们心里感到悲伤。不过,内在的不和谐不是他们所能挽救的,所以对他们来说,通过表面的爱情和善意来减轻良心所引起的这种悲伤就足够了。这种表象甚至有可能使友谊回归,而婚姻之爱即便不在那一方,也会在这一方藏在这友谊里面。由于该主题包含众多需要考虑的要点,所以我们和以前一样分若干节来论述。这些要点如下:
(1)在自然界,就其外在情感而言,几乎所有人都能被联结起来;但就其内在情感而言,若这些情感不和且表现明显,就无法被联结起来。
(2)在灵界,所有人被联结皆取决于内在情感,而非外在情感,除非这些外在情感与内在情感行如一体。
(3)通常是这些外在情感影响世人步入婚姻。
(4)然而,若缺乏联结夫妻心智的内在情感,这类婚姻会在家中解体。
(5)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
(6)缺乏内在情感联结的婚姻可能会有外在情感,这些外在情感类似内在情感,并将两个人联结起来。
(7)这就是夫妻之间表面爱情、友谊和善意的源头。
(8)这些表象是婚姻的仿品,因有用且必要而值得称赞。
(9)就与属世人联结的属灵人而言,这些婚姻仿品有点公义与公平的意味。
(10)就属世人而言,这些婚姻仿品则因种种原因有点谨慎的意味。
(11)它们旨在改正人们,使他们适应。
(12)它们旨在维持家庭事务的秩序、提供相互帮助。
(13)它们旨在确保夫妻共同参与照料婴儿、看顾孩子。
(14)它们旨在促进家庭和睦。
(15)它们旨在维护夫妻家庭外的名声。
(16)它们旨在确保从配偶或配偶的亲属那里获得所期待的各种好处,以及减缓失去它们的恐慌情绪。
(17)它们旨在原谅缺点,因而避免声名狼藉。
(18)它们旨在实现和解。
(19)当能力在男人里面停止时,若妻子依旧展示善意,一种类似婚姻友谊的友谊有可能随着他们逐渐老去而产生。
(20)在一方屈服,因而受制于对方的夫妻之间可能会有各种表面的爱情和友谊。
(21)世上有地狱般的婚姻;在这类婚姻中,夫妻内在是不共戴天的死敌,而外在却像最亲密的朋友。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401.㈤内在人与外在人
⑴人受造是为了他可以同时生活在灵界和尘世。灵界是天使的居所,尘世是人类的居所。正因人如此被造,所以他被赋予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内在使他活在灵界,外在使他活在尘世。被称为内在人的,就是他的内在;而被称为外在人的,则是他的外在。
⑵人人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不过善人和恶人的却不一样。对善人而言,内在居于天堂及其光照中,外在居于尘世及其光照中;他们里面的尘世之光被天堂之光照亮,因此他们的内在与外在行如一体,如同原因与结果,或在先者与在后者。然而,对恶人而言,内在居于地狱及其光照中,比起天堂之光,这光就是浓厚的黑暗,尽管他们的外在所在的光明如同善人的。所以他们的情形是颠倒的,这使得恶人能象善人那样谈论和教导信、仁和神,却不是出于信、仁和神。
⑶内在人被称为属灵的,因为他居于天堂之光,即属灵之光中。外在人被称为属世的,因为他居于尘世之光,即属世之光中。如果人的内在居于天堂之光、外在居于尘世之光,那么他在这两方面都是属灵的,因为从内而来的属灵之光会照亮属世之光,使它如同自己的。然而,恶人的情形则完全相反。
⑷内在属灵人本质上是天堂的天使。他活在肉身时,就与天使相伴,尽管他并未意识到这一点,并且肉身解体后,他就会加入天使。然而对恶人而言,内在人是撒旦。他活在肉身时,就与撒旦为伍,并且肉身解体后,他就会加入撒旦。
⑸就属灵人而言,心智的内层被提升到了天堂,因为天堂是他们的首要目的。就纯属世人而言,心智的内层转离天堂,朝向尘世,因为尘世是他们的首要目的。
⑹那些对内在人和外在人持有笼统观念的人认为,内在人思维和意愿,外在人言说和行动,因为思维和意愿是内在的,言说和行动是外在的。不过,有必要知道的是,若人对主和属主的事物,以及对邻人和属邻人的事物的所思所愿都是良善的,那么这种思维和意愿就发自属灵的内在,因为它们是信仰真理和热爱良善的结果。但是,若对它们的思维和意愿是邪恶的,那么它们则发自属地狱的内在,因为它们是信仰虚假和热爱邪恶的结果。总之,人越感觉爱主爱邻,就越处于属灵的内在,这是其意愿和思维的源头,也是其言语和行为的源头。然而,人越感觉爱自己爱尘世,其思维和意愿就越出自地狱,尽管他的言语和行为不是这样。
⑺主已规定和命令,人越允许天堂主导他的思维和意愿,他的内在属灵人就越被打开和发展。通向天堂的路就会敞开,直达主那里,他的发展是为了适应天堂的一切。而另一方面,人越不允许天堂,而是允许尘世主导他的思维和意愿,他的内在属灵人就越关闭,外在则被打开和发展。通向尘世的路就会敞开,他的发展是为了适应地狱的一切。
⑻内在属灵人向天堂和主开放的人,享有天堂之光和主的启示,因而拥有聪明智慧。他们凭真理之光看见真理,凭对良善之爱感知良善。然而,内在属灵人已关闭的人则不知道何为内在人,也不相信圣言或死后的生命,或关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由于只享有属世之光,故他们认为自然界是自我创造的,而不是神所创造的,他们视虚假为真理,感知邪恶为良善。
⑼此处所论述的内在和外在是指人之灵的内在和外在。而他的肉体只不过是前者(即灵的内在和外在)存于其中的附加的外在。因为肉体凭自身决不能行动,而只能通过它里面的灵行动。有必要知道的是,人的灵从肉体释放出来后,仍和之前一样思维、意愿、言谈和行动。思维和意愿是他的内在,而言语和行为则是他的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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