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71

第12章 婚姻中表

12章 婚姻中表面爱情、友谊和善意的因素

271.论述了冷淡和分离的因素后,按照顺序,接下来的主题必是婚姻中所看到的表面爱情、友谊和善意的因素。因为众所周知,如今尽管冷淡使夫妻的心智分离,但他们仍生活在一起,还生育子女。若没有表面的爱情,这是不可能的事。这种爱情有时会模仿或媲美纯正爱情的热。下文我们将看到,这些表象是必要和有用的;若没有它们,家庭就无法聚起来,因此社会也无法形成。除此之外,一些有良心的人可能会被这样的想法困扰:夫妻之间心智的不和谐和由此造成的内在隔阂是双方的过错,他们都难辞其咎;并且这种想法让他们心里感到悲伤。不过,内在的不和谐不是他们所能挽救的,所以对他们来说,通过表面的爱情和善意来减轻良心所引起的这种悲伤就足够了。这种表象甚至有可能使友谊回归,而婚姻之爱即便不在那一方,也会在这一方藏在这友谊里面。由于该主题包含众多需要考虑的要点,所以我们和以前一样分若干节来论述。这些要点如下:

(1)在自然界,就其外在情感而言,几乎所有人都能被联结起来;但就其内在情感而言,若这些情感不和且表现明显,就无法被联结起来。

(2)在灵界,所有人被联结皆取决于内在情感,而非外在情感,除非这些外在情感与内在情感行如一体。

(3)通常是这些外在情感影响世人步入婚姻。

(4)然而,若缺乏联结夫妻心智的内在情感,这类婚姻会在家中解体。

(5)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

(6)缺乏内在情感联结的婚姻可能会有外在情感,这些外在情感类似内在情感,并将两个人联结起来。

(7)这就是夫妻之间表面爱情、友谊和善意的源头。

(8)这些表象是婚姻的仿品,因有用且必要而值得称赞。

(9)就与属世人联结的属灵人而言,这些婚姻仿品有点公义与公平的意味。

(10)就属世人而言,这些婚姻仿品则因种种原因有点谨慎的意味。

(11)它们旨在改正人们,使他们适应。

(12)它们旨在维持家庭事务的秩序、提供相互帮助。

(13)它们旨在确保夫妻共同参与照料婴儿、看顾孩子。

(14)它们旨在促进家庭和睦。

(15)它们旨在维护夫妻家庭外的名声。

(16)它们旨在确保从配偶或配偶的亲属那里获得所期待的各种好处,以及减缓失去它们的恐慌情绪。

(17)它们旨在原谅缺点,因而避免声名狼藉。

(18)它们旨在实现和解。

(19)当能力在男人里面停止时,若妻子依旧展示善意,一种类似婚姻友谊的友谊有可能随着他们逐渐老去而产生。

(20)在一方屈服,因而受制于对方的夫妻之间可能会有各种表面的爱情和友谊。

(21)世上有地狱般的婚姻;在这类婚姻中,夫妻内在是不共戴天的死敌,而外在却像最亲密的朋友。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真实的基督教 #376

376.仁与信若仅停

376.仁与信若仅停留在身体领域,即头脑中,而非植根于行为中,对人来说一点用也没有。这一点从圣言中上千段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只从中引用其中的一部分: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7:19-21)
祂撒种在好土里,这人留心听了道,就结实。耶稣说完这话,就大声喊着说,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马太福音13:3-9,23,43)
耶稣回答说,听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神才听他。(约翰福音9:31)
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向他显现。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15-21,23)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约翰福音15:8)
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马书2:13;雅各书1:22)
在震怒与公义审判的日子,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6)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5:10)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降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说,你要写下,从今以后,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圣灵说,是的,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作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启示录14:13)
案卷展开,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13)
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示录22:12)
耶和华注目观看世人一切的举动,为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结果报应他。(耶利米书32:19)
我必因他们所行的惩罚他们,照他们所作的报应他们。(何西阿书4:9)
耶和华按我们的行动作为向我们怎样行,他已照样行了。(撒迦利亚书1:6)
还有上千段这样的经文。
由此可见,仁与信在付诸于行动之前,还算不上仁与信。若只停留在行为之上的半空中,即脑海里,仁与信就象空中的会幕或神殿,这些东西无非是海市蜃楼,会自动消失;或象被书虫吃掉的纸上的绘画;又象住在没有卧室的屋顶上,而不是住在屋里。所有这一切表明,仁与信只要停留在精神概念上,而不是尽可能付诸行动,共同存在于行为中,就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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