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2章 婚姻中表面爱情、友谊和善意的因素
271.论述了冷淡和分离的因素后,按照顺序,接下来的主题必是婚姻中所看到的表面爱情、友谊和善意的因素。因为众所周知,如今尽管冷淡使夫妻的心智分离,但他们仍生活在一起,还生育子女。若没有表面的爱情,这是不可能的事。这种爱情有时会模仿或媲美纯正爱情的热。下文我们将看到,这些表象是必要和有用的;若没有它们,家庭就无法聚起来,因此社会也无法形成。除此之外,一些有良心的人可能会被这样的想法困扰:夫妻之间心智的不和谐和由此造成的内在隔阂是双方的过错,他们都难辞其咎;并且这种想法让他们心里感到悲伤。不过,内在的不和谐不是他们所能挽救的,所以对他们来说,通过表面的爱情和善意来减轻良心所引起的这种悲伤就足够了。这种表象甚至有可能使友谊回归,而婚姻之爱即便不在那一方,也会在这一方藏在这友谊里面。由于该主题包含众多需要考虑的要点,所以我们和以前一样分若干节来论述。这些要点如下:
(1)在自然界,就其外在情感而言,几乎所有人都能被联结起来;但就其内在情感而言,若这些情感不和且表现明显,就无法被联结起来。
(2)在灵界,所有人被联结皆取决于内在情感,而非外在情感,除非这些外在情感与内在情感行如一体。
(3)通常是这些外在情感影响世人步入婚姻。
(4)然而,若缺乏联结夫妻心智的内在情感,这类婚姻会在家中解体。
(5)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
(6)缺乏内在情感联结的婚姻可能会有外在情感,这些外在情感类似内在情感,并将两个人联结起来。
(7)这就是夫妻之间表面爱情、友谊和善意的源头。
(8)这些表象是婚姻的仿品,因有用且必要而值得称赞。
(9)就与属世人联结的属灵人而言,这些婚姻仿品有点公义与公平的意味。
(10)就属世人而言,这些婚姻仿品则因种种原因有点谨慎的意味。
(11)它们旨在改正人们,使他们适应。
(12)它们旨在维持家庭事务的秩序、提供相互帮助。
(13)它们旨在确保夫妻共同参与照料婴儿、看顾孩子。
(14)它们旨在促进家庭和睦。
(15)它们旨在维护夫妻家庭外的名声。
(16)它们旨在确保从配偶或配偶的亲属那里获得所期待的各种好处,以及减缓失去它们的恐慌情绪。
(17)它们旨在原谅缺点,因而避免声名狼藉。
(18)它们旨在实现和解。
(19)当能力在男人里面停止时,若妻子依旧展示善意,一种类似婚姻友谊的友谊有可能随着他们逐渐老去而产生。
(20)在一方屈服,因而受制于对方的夫妻之间可能会有各种表面的爱情和友谊。
(21)世上有地狱般的婚姻;在这类婚姻中,夫妻内在是不共戴天的死敌,而外在却像最亲密的朋友。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19.⑴独一神因存在而名为耶和华,这是因为唯有祂今在,昔在,永在,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初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众所周知,“耶和华”的意思是“自有永有”( 'I am' and 'Being')。从创造书或创世记清楚可知,自上古时代神就被如此称呼。在第一章,祂被称为“神”,在第二章及以后续章节,祂被称为“耶和华神”。后来,当亚伯拉罕的后代,从雅各开始,因长期寄居在埃及而忘了神的名时,它重新唤回他们的记忆。对此,我们读到:
摩西问当如何称呼神的名字,神对摩西说:“我是那位自有永有的,因此你要对以色列的子女说:‘那位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你要说:‘耶和华你们祖宗的神,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耶和华是我的名,直到永远,这也是我的纪念,直到万代”。(出埃及记3:13-15)
由于唯独神自有永有,就是耶和华,所以受造宇宙中没有一物不从祂获得其存在;下面将看到这是怎么回事。这些话也是这个意思:
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我是初,我是终,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以赛亚书44:6;启示录1:8;22:13)
这段经文的意思是,祂自初至终都是独一无二的源头,万物皆出自祂。
神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初和终”,是因为“阿拉法”是希腊字母表中第一个字母,“俄梅戛”是最后一个;因此这两个字母表示综合在一起的万物。原因在于,在灵界,字母表中的每个字母都表示某种事物。使单词发出音来的元音表示与情感或爱相关的某种事物。这就是灵人或天使的言语及其书写系统的起源。不过,这是之前未知的一个秘密:所有天使和灵人所用的语言是一种通用语言,这种语言与世人的语言毫无共同之处。每个人死后都会逐渐掌握这种语言,因为它是每个人自被造之时所固有的。所以在灵界,人人都能理解其他所有人。我经常被允许倾听这种语言,并将其与世上的语言进行对比,发现无论在哪方面,它都与世上的任何属世语言不同。就其初始元素而言,这种语言不同于它们,也就是说,每句话的每个字母都有其特定含义。正因如此,神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意思是,祂自初至终都是独一无二的源头,万物皆出自祂。不过,关于源于天使的属灵思维的这种语言及其书写系统,可参看《婚姻之爱》(326-329节),以及本书(280, 365.3, 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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