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70

270.记事三:

270.记事三:

一天早晨醒来之后,我的思维深深沉浸于婚姻之爱的某些秘密,最后想到这个问题:真正的婚姻之爱居于人心智的哪个区域?因而婚姻冷淡又居于哪个区域呢?我知道,人的心智有三个区域,一个在另一个之上;属世之爱居于最低区域,属灵之爱居于较高区域,属天之爱居于最高区域。我还知道,每个区域都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且由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故也有一个爱与智慧的婚姻。该婚姻与意愿和理解之间的婚姻是一样的,因为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而理解是接受智慧的容器。

当我深思这个问题时,看哪,只见两只天鹅飞向北方,然后两只天堂鸟飞向南方,又有两只鸽子在东方飞翔。我的目光追随着它们,发现两只天鹅改变路线,从北方折向东方;两只天堂鸟也从南方折向东方。它们与东方的鸽子会合后,一起飞向那里一座巍峨的宫殿。这宫殿周围有橄榄树、棕榈树和山毛榉,还有三排窗户,一排在另一排之上;我仔细观看,发现天鹅从底排敞开的窗户飞入宫殿,天堂鸟从中间那排窗户飞入,而鸽子则从顶上那排窗户飞入。

当我正在观看这一幕时,站在我旁边的天使说:“你明白这些景象吗?”“一点点,”我回答。于是天使说:“宫殿代表婚姻之爱的居所,如它们存在于人的心智里面那样。最高层,也就是鸽子飞入的那一层,代表心智的最高区域,在那里,婚姻之爱便居于对良善的爱和它自己的智慧中。中间层,也就是天堂鸟飞入的那一层,代表中间区域,在那里,婚姻之爱居于对真理的爱和它自己的聪明中。最低层,也就是天鹅飞入的那一层,代表心智的最低区域,在那里,婚姻之爱居于对公义公平的爱和它自己的知识中。

“此外,这三对鸟具有同样的含义:一对鸽子表示最高区域的婚姻之爱,一对天堂鸟表示中间区域的婚姻之爱,一对天鹅表示最低区域的婚姻之爱。宫殿周围的三种树,即橄榄树、棕榈树和山毛榉,也具有同样的含义。在天上,我们将心智的最高区域称为属天的,将中间区域称为属灵的,将最低区域称为属世的。我们发现它们就像一座房子的上中下三层,可以沿着楼梯从这一层上到另一层。而且每一层都有两个房间,一个给爱,一个给智慧;它们前面还有一个卧室,那是爱与它自己的智慧,或良善与它自己的真理,或也可说,意愿与它自己的理解在床上结合的地方。婚姻之爱的一切奥秘在这座宫殿,如在肖像中那样变得可见。”

听到这里,我心里燃起一种渴望,很想看看这座宫殿,便问天使,既是一座代表性宫殿,可否让人进去参观一下。他回答说:“只有第三层天的天使才可以进去,因为对他们来说,爱与智慧的一切代表都变成了现实。我所告诉你的,都是我从他们那里听来的。我还被告知:真正的婚姻之爱居于最高区域,在意愿的卧室或房间里居于相爱中间;在理解的卧室或房间里居于对智慧的感知中间;它们在前面,也就是东边卧室的床上结合。”“为何有两个房间?”我问道。他说:“因为丈夫住在理解的房间,而妻子住在意愿的房间。”

我接着问:“既然婚姻之爱住在那里,那婚姻的冷淡住在哪?”他回答说:“它也住在最高区域,不过,只住在理解的房间,因为在那里,意愿的房间关上了。事实上,理解及其真理能随意通过螺旋楼梯升至它在最高区域的房间。但是,如果意愿及其爱之良善没有同时升至隔壁房间,后者就会关闭,并在另一个房间造成冷淡,这就是婚姻的冷淡。当这种冷淡朝向妻子时,理解便从最高区域俯视最低区域,而且,若不是恐惧约束它,它还会降下来,以便能在那里从非法之火中取暖。”说完这番话,天使还想根据宫殿中所发现的婚姻之爱的肖像告诉我有关它的更多详情。不过,他说:“目前这一切足够了。先得问问这些事有没有超出一般的理解力。如果超出了,讲再多也没用;如果没超出,可另找时间披露更多内容。”


真实的基督教 #341

341.若认为生活良

341.若认为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而是神随心所欲地拯救或诅咒祂所乐意的任何人,那会让沦丧之人可以名正言顺地指控神缺乏慈悲与怜悯、甚至残忍。事实上,这等于否认神是神,并断言神在圣言中所说的话毫无意义,祂的诫命无关紧要,或微不足道。
此外,若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那他也可以控诉神违犯了祂在西奈山上用自己的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圣约。
从主的话(约翰福音14:21-24)明显可知,神不能不去拯救那些照祂诫命生活并信靠祂的人。事实上,凡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之人若能认真思考:神既始终与人同在、赋予他生命,以及去理解和爱的能力,那祂必然爱人,并通过祂的爱将自己联结于那些过着良善生活、持守正确信仰之人,那他会对此深信不疑。神已将这一点铭刻在每个人、每个生物之中。一个父亲或母亲会不认他们的孩子吗?鸟会不认它的幼雏,兽会不认它的幼崽吗?连老虎、豹子和毒蛇都不会如此。对神而言,有差别的行为会违背祂所在并照之行事的秩序,也违背祂通过创世而施加于人的秩序。就象诅咒一个过着良善生活并持守正确信仰之人对神来说是不可能的,反过来也一样,拯救一个过着邪恶生活并因此持守错误信仰之人对神来说也是不可能的。
第二种情形同样违背秩序,因此违背神的全能,这全能唯有在公义的道路上才能前行,公义的律法就是不变的真理。因为主说: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凡对神的本质与人的自由意愿有所了解的人,都能领悟这一点。例如,亚当有吃生命树的果子或善恶知识树的果子的自由。如果他只吃生命树的果子,神会将他赶出园子吗?我不这样认为。但是,如果他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后,神还会留他在园子吗?我也不这样认为。同样,我难以想象神会将已被接收进天堂的天使投入地狱,也不承认被判为魔鬼之人会进入天堂。对神而言,这些事情都不可能,哪怕利用祂自己的全能。关于这些,可参看神性全能相关章节(49-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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