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2章 天上的婚姻
27.人们若以为人死后成为一个灵魂或灵,而这灵魂或灵类似稀薄的以太或一缕气,就难以相信天堂竟然存在婚姻。若认为最后审判日之前,人不会像人那样活着,同样难以接受这一事实。总之,人们若不知道灵界,也就是天使和灵人所生活的世界,就是天堂和地狱所在之地,就无法接受天堂存在婚姻的事实。另外,由于直到现在,人们根本不知道灵界的存在,也不知道天堂天使是完美的人形,地狱灵是不完美的人形,故无法揭示有关灵界婚姻的奥秘。有人甚至会问:“灵魂和灵魂,或一缕气和一缕气,怎能像世间的夫妻那样结合呢?”还会有很多其它异议,就在他们质疑的那一刻,这些异议就将另一个世界存在婚姻的信念带走并驱散了。然而,如今有关灵界的许多事已被揭示出来,那个世界的样子也被描述出来。我在《天堂与地狱》和《揭秘启示录》两本书中阐述了这一切。因此,通过以下要点,我能证实灵界婚姻的存在,甚至将它呈现在理性视野中:
⑴人死后依然是活生生的人。
⑵那时,男性仍是男性,女性仍是女性。
⑶死后人仍保留自己的爱。
⑷尤其两性情爱会保留下来,对将要进入天堂,即在世变得属灵之人而言,这爱就是婚姻之爱。
⑸目击者的见证充分证明了这一切。
⑹因此,天堂存在婚姻。
⑺主的话是指属灵的婚姻,即复活后人不娶也不嫁。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49.我已论述了圣爱与圣智,并说明这二者构成神性本质,现着手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圣爱和圣智发出的方式,和太阳的能力和临在凭热和光存在于这个世界及其万物差不多。而且,耶和华神在当中的灵界太阳之热本质上是圣爱,它的光本质上是圣智。因此,很明显,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是神性存在(Divine Being 或Esse)的属性,全能、全知、全在则是神性本质(Divine Essence)的属性。然而,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为人理解,因为人们不知道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也就是秩序法则行进的过程。因此,有必要按如下顺序阐明它们:
(1)全能、全知和全在是出于圣爱的圣智的属性。
(2)人若不知道何为秩序,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就很难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并由此直觉、看见并知道违背秩序发生的事物。
(5)神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
(7)人通过神性全能拥有反对恶与假的能力,通过神性全知拥有关于善与真的智慧,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以至于他照着神性秩序存活。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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