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2章 天上的婚姻
27.人们若以为人死后成为一个灵魂或灵,而这灵魂或灵类似稀薄的以太或一缕气,就难以相信天堂竟然存在婚姻。若认为最后审判日之前,人不会像人那样活着,同样难以接受这一事实。总之,人们若不知道灵界,也就是天使和灵人所生活的世界,就是天堂和地狱所在之地,就无法接受天堂存在婚姻的事实。另外,由于直到现在,人们根本不知道灵界的存在,也不知道天堂天使是完美的人形,地狱灵是不完美的人形,故无法揭示有关灵界婚姻的奥秘。有人甚至会问:“灵魂和灵魂,或一缕气和一缕气,怎能像世间的夫妻那样结合呢?”还会有很多其它异议,就在他们质疑的那一刻,这些异议就将另一个世界存在婚姻的信念带走并驱散了。然而,如今有关灵界的许多事已被揭示出来,那个世界的样子也被描述出来。我在《天堂与地狱》和《揭秘启示录》两本书中阐述了这一切。因此,通过以下要点,我能证实灵界婚姻的存在,甚至将它呈现在理性视野中:
⑴人死后依然是活生生的人。
⑵那时,男性仍是男性,女性仍是女性。
⑶死后人仍保留自己的爱。
⑷尤其两性情爱会保留下来,对将要进入天堂,即在世变得属灵之人而言,这爱就是婚姻之爱。
⑸目击者的见证充分证明了这一切。
⑹因此,天堂存在婚姻。
⑺主的话是指属灵的婚姻,即复活后人不娶也不嫁。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