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2章 天上的婚姻
27.人们若以为人死后成为一个灵魂或灵,而这灵魂或灵类似稀薄的以太或一缕气,就难以相信天堂竟然存在婚姻。若认为最后审判日之前,人不会像人那样活着,同样难以接受这一事实。总之,人们若不知道灵界,也就是天使和灵人所生活的世界,就是天堂和地狱所在之地,就无法接受天堂存在婚姻的事实。另外,由于直到现在,人们根本不知道灵界的存在,也不知道天堂天使是完美的人形,地狱灵是不完美的人形,故无法揭示有关灵界婚姻的奥秘。有人甚至会问:“灵魂和灵魂,或一缕气和一缕气,怎能像世间的夫妻那样结合呢?”还会有很多其它异议,就在他们质疑的那一刻,这些异议就将另一个世界存在婚姻的信念带走并驱散了。然而,如今有关灵界的许多事已被揭示出来,那个世界的样子也被描述出来。我在《天堂与地狱》和《揭秘启示录》两本书中阐述了这一切。因此,通过以下要点,我能证实灵界婚姻的存在,甚至将它呈现在理性视野中:
⑴人死后依然是活生生的人。
⑵那时,男性仍是男性,女性仍是女性。
⑶死后人仍保留自己的爱。
⑷尤其两性情爱会保留下来,对将要进入天堂,即在世变得属灵之人而言,这爱就是婚姻之爱。
⑸目击者的见证充分证明了这一切。
⑹因此,天堂存在婚姻。
⑺主的话是指属灵的婚姻,即复活后人不娶也不嫁。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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