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69

269.后来,我们从

269.后来,我们从这阴间上来,回到之前所在的南方。天使在此告诉我许多值得一提的事,涉及每个人与生俱来的非幻觉或非幻想的私欲。天使说,一旦陷入这种状态,人看上去就像傻子,尽管他们自己觉得聪明绝顶。他们不时地从这种愚蠢状态被带回到他们外在所具有的理性状态。在理性状态下,他们明白、承认并忏悔自己的愚蠢。“然而”,天使继续说,“他们仍渴望从这理性状态回到愚蠢状态,任由自己陷入其中,仿佛从强制和不快中逃离,然后进入自由和快乐。因此,给予他们内在快乐的,是私欲,而不是聪明。

“每个人自创造时都是由三种共性之爱构成的,即:对邻之爱,也就是对履行服务的爱,这是一种属灵的爱;尘世之爱,也就是对拥有财富的爱,这是一种物质的爱;自我之爱,也就是对统治他人的爱,这是一种属血气的爱。

“当对邻之爱,或对履行服务的爱构成头;尘世之爱构成躯体;自我之爱构成双脚时,人才真正为人。但如果尘世之爱构成头,那么人仅以驼背的方式而为人。如果自我之爱构成头,那他就不再像双脚站立的人,而像用手掌站立的人,头朝下,屁股撅在空中。当对邻之爱构成头,其它两种爱依次构成躯体和双脚时,从天上观之,这人似乎有一张天使的脸,头上有美丽的彩虹围绕。但如果尘世之爱构成头,从天上观之,他似乎有一张苍白如死尸的脸,头上有黄环围绕。如果自我之爱构成头,从天上观之,他似乎有一张黝黑的脸,头上有白环围绕。”对此,我问道:“头上的环代表什么?”天使回答说:“它们代表聪明。头上有白环、脸色黝黑代表人的聪明仅限于外在,或他周围;而他的疯狂处于他的内在,或在他里面。此外,像这样的人处于身体状态时是有智慧的,但处于灵的状态时是疯狂的。若不靠着主,没有人在灵里有智慧;当被主重生和再造,或更新时,他就变得智慧。”

说完这些话,左边的地面裂开了,我看见一个魔鬼从裂口升上来,头上有闪亮的白环围绕。我问他:“你是谁?”他说:“我是路西弗,早晨之子;因为将自己视为至高者,所以被扔了下来。”其实,他并不是路西弗,但他以为自己是。于是,我说:

“既被扔下去,那你又是如何从地狱上来的?”

“在那里,我是魔鬼;不过,在这里,我却是光明天使。你没看见我头上有光明的气场围绕吗?若愿意,你会看出,我是道德之人当中超有道德的,理性之人当中超有理性的,属灵之人当中超级属灵的。我还能讲道,也曾讲过道。”

“你都讲过什么?”

“不可欺诈,不可通奸,离弃一切属地狱的爱。其实,那时我自称魔鬼路西弗,给自己召来这种诅咒,以便我被捧上天。这就是我得着‘早晨之子’称号的原由。连我自己也感到惊讶的是,当我站在讲坛上时,什么也想不起来,却能讲得既正确又合理。不过,我发现原因是,我处于自己的外在状态,而这种外在状态与我的内在状态是分离的。尽管我已发现这一点,却无法改变自己,因为我的骄傲阻止我仰望神。”

“你自己都是一个骗子、奸夫和魔鬼,又如何讲出这样的话来?”

“我处于外在或身体状态时,是一种人;处于内在或灵的状态时,是另一种人。在身体中,我是一位天使;在灵里,却是一个魔鬼。因为在身体中,我受理解力支配;但在灵里,却受意愿支配。理解力把我拉上去,意愿却把我拽下来。受理解力支配时,我头上有白环围绕;但当我的理解力完全屈从于意愿,沦为它的仆人(这就是我们最终的命运)时,这光环就逐渐变暗,直至消失。一旦发生这种事,我们便再也无法升入这光。”

后来,他谈到自己的双重状态,无论内在还是外在,比任何人都要理性。但当他突然发现天使与我同在时,他的脸和嗓音就着了火,他变成了黑色,连他头上的光环都变成了黑色;于是,他从原先升上来的裂口处又沉回地狱。看到这一幕,旁观者得出以下结论:人的性格是由他的意愿,而非他的理解力塑成的,因为爱能轻易将理解力拉到自己这边,使之屈从。

然后,我问天使:“魔鬼是从哪里获得这种推理能力的?”他们说:“它出于自我之爱的极度虚荣心,因为这爱被包裹在虚荣中,这虚荣甚至能将理解力提升至天堂之光。事实上,每个人的理解力都能照着他的知识被提升。但意愿则不然,它只能通过照着教会和理性所教导的真理生活而被提升。正因如此,即便由于自我之爱而拥有显赫名声,并因此以自己的聪明为骄傲的无神论者,也享有比许多人更高的推理能力。不过,只有当他们处于其理解的思维,而非其意愿的情感时,这种情况才会发生。意愿的情感主宰人的内在,而理解的思维主宰人的外在。”此外,天使还解释了为何人由上述三种爱构成的原因,即:对服务的爱、对尘世的爱和对自我的爱。这是为了使人能出于神思考,尽管貌似出于他自己。他说,在人里面,最高层朝上转向神,中间层朝外转向尘世,最底层则朝下转向自我。由于最底层是朝下的,所以人貌似出于自己思考,而事实上是出于神思考。


真实的基督教 #98

98.父与子,就是神

98.父与子,就是神性与人性,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在主里面合一。这是当今教会的信条,也与圣言一致。然而,一百个人中几乎不到五个人,或一千个人中不到五十个人知道这一点。原因就在于唯信称义的教义,很多神职人员为了寻求学术上的声望以得到荣耀和晋升,狂热地传播这一教义,竟到了它充斥并围困其整个心智的地步。由于该教义如被称为酒精的酒神(vinous spirit)那样使他们的思维醉了,所以他们就象醉汉,看不见教会这一最根本的信条:即耶和华神降下来并取了人的样式。然而,这种合一是人借以与神结合的唯一途径,人凭着如此结合而得救。若深思神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因而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故也是神学全部中的全部,谁都能看出,救恩取决于对神的认识和承认。
我在此首先证明,父与子,即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的合一,就象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其次证明这是一种相互合一。亚他那修信经已经确立了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的合一的概念,整个基督教界都把它当作有关神的教义。其中,我们读到如下内容: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既为神,又为人;尽管祂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祂为一,乃因神为自己取了一人身。事实上,祂完全为一,为一个位格;如同灵魂和身体是一人,故神与人是一基督。
他们是这样理解这一教义的,即来自永恒的神儿子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存在一个这样的合一;但由于神是一,而非三,所以若我们理解成来自永恒的一位神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的合一,那么该教义就与圣言相符。在圣言中,经上说,祂从耶和华父成孕(路加福音1:34,35);那是祂灵魂和生命的源头;故祂说:
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他看见并认识祂,就是看见并认识了父。(约翰福音14:9)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20)
祂在父怀里。(约翰福音1:18)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祂被称为永恒的父。(以赛亚书9:6)
祂因此有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祂。(马太福音28:18)
从圣言中的上述及很多其它经文清楚看出,父与子的合一就象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在旧约中,祂常被称为“耶和华”,“万军之耶和华”,“耶和华救赎主”(参看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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