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9.后来,我们从这阴间上来,回到之前所在的南方。天使在此告诉我许多值得一提的事,涉及每个人与生俱来的非幻觉或非幻想的私欲。天使说,一旦陷入这种状态,人看上去就像傻子,尽管他们自己觉得聪明绝顶。他们不时地从这种愚蠢状态被带回到他们外在所具有的理性状态。在理性状态下,他们明白、承认并忏悔自己的愚蠢。“然而”,天使继续说,“他们仍渴望从这理性状态回到愚蠢状态,任由自己陷入其中,仿佛从强制和不快中逃离,然后进入自由和快乐。因此,给予他们内在快乐的,是私欲,而不是聪明。
“每个人自创造时都是由三种共性之爱构成的,即:对邻之爱,也就是对履行服务的爱,这是一种属灵的爱;尘世之爱,也就是对拥有财富的爱,这是一种物质的爱;自我之爱,也就是对统治他人的爱,这是一种属血气的爱。
“当对邻之爱,或对履行服务的爱构成头;尘世之爱构成躯体;自我之爱构成双脚时,人才真正为人。但如果尘世之爱构成头,那么人仅以驼背的方式而为人。如果自我之爱构成头,那他就不再像双脚站立的人,而像用手掌站立的人,头朝下,屁股撅在空中。当对邻之爱构成头,其它两种爱依次构成躯体和双脚时,从天上观之,这人似乎有一张天使的脸,头上有美丽的彩虹围绕。但如果尘世之爱构成头,从天上观之,他似乎有一张苍白如死尸的脸,头上有黄环围绕。如果自我之爱构成头,从天上观之,他似乎有一张黝黑的脸,头上有白环围绕。”对此,我问道:“头上的环代表什么?”天使回答说:“它们代表聪明。头上有白环、脸色黝黑代表人的聪明仅限于外在,或他周围;而他的疯狂处于他的内在,或在他里面。此外,像这样的人处于身体状态时是有智慧的,但处于灵的状态时是疯狂的。若不靠着主,没有人在灵里有智慧;当被主重生和再造,或更新时,他就变得智慧。”
说完这些话,左边的地面裂开了,我看见一个魔鬼从裂口升上来,头上有闪亮的白环围绕。我问他:“你是谁?”他说:“我是路西弗,早晨之子;因为将自己视为至高者,所以被扔了下来。”其实,他并不是路西弗,但他以为自己是。于是,我说:
“既被扔下去,那你又是如何从地狱上来的?”
“在那里,我是魔鬼;不过,在这里,我却是光明天使。你没看见我头上有光明的气场围绕吗?若愿意,你会看出,我是道德之人当中超有道德的,理性之人当中超有理性的,属灵之人当中超级属灵的。我还能讲道,也曾讲过道。”
“你都讲过什么?”
“不可欺诈,不可通奸,离弃一切属地狱的爱。其实,那时我自称魔鬼路西弗,给自己召来这种诅咒,以便我被捧上天。这就是我得着‘早晨之子’称号的原由。连我自己也感到惊讶的是,当我站在讲坛上时,什么也想不起来,却能讲得既正确又合理。不过,我发现原因是,我处于自己的外在状态,而这种外在状态与我的内在状态是分离的。尽管我已发现这一点,却无法改变自己,因为我的骄傲阻止我仰望神。”
“你自己都是一个骗子、奸夫和魔鬼,又如何讲出这样的话来?”
“我处于外在或身体状态时,是一种人;处于内在或灵的状态时,是另一种人。在身体中,我是一位天使;在灵里,却是一个魔鬼。因为在身体中,我受理解力支配;但在灵里,却受意愿支配。理解力把我拉上去,意愿却把我拽下来。受理解力支配时,我头上有白环围绕;但当我的理解力完全屈从于意愿,沦为它的仆人(这就是我们最终的命运)时,这光环就逐渐变暗,直至消失。一旦发生这种事,我们便再也无法升入这光。”
后来,他谈到自己的双重状态,无论内在还是外在,比任何人都要理性。但当他突然发现天使与我同在时,他的脸和嗓音就着了火,他变成了黑色,连他头上的光环都变成了黑色;于是,他从原先升上来的裂口处又沉回地狱。看到这一幕,旁观者得出以下结论:人的性格是由他的意愿,而非他的理解力塑成的,因为爱能轻易将理解力拉到自己这边,使之屈从。
然后,我问天使:“魔鬼是从哪里获得这种推理能力的?”他们说:“它出于自我之爱的极度虚荣心,因为这爱被包裹在虚荣中,这虚荣甚至能将理解力提升至天堂之光。事实上,每个人的理解力都能照着他的知识被提升。但意愿则不然,它只能通过照着教会和理性所教导的真理生活而被提升。正因如此,即便由于自我之爱而拥有显赫名声,并因此以自己的聪明为骄傲的无神论者,也享有比许多人更高的推理能力。不过,只有当他们处于其理解的思维,而非其意愿的情感时,这种情况才会发生。意愿的情感主宰人的内在,而理解的思维主宰人的外在。”此外,天使还解释了为何人由上述三种爱构成的原因,即:对服务的爱、对尘世的爱和对自我的爱。这是为了使人能出于神思考,尽管貌似出于他自己。他说,在人里面,最高层朝上转向神,中间层朝外转向尘世,最底层则朝下转向自我。由于最底层是朝下的,所以人貌似出于自己思考,而事实上是出于神思考。
643.通过圣言的大量经文(其中部分已被引用)显而易见,存在一个善与恶的报应,这才是圣言所说的报应。但为了确保每个人都能肯定不存在其它报应,我在此必须引用更多的圣言经文:
人子要降临,那时候,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16:27)
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翰5:29)
案卷展开了,就是生命册,所有人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 13)
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示录22:12)
我必因他们所行的惩罚他们,照他们所做的报应他们。(何西阿书4:9; 撒迦利亚书1:6; 耶利米书 25:14; 32:19)
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神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 6)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 5:10)
在教会初期,并不存在关于报应的其它律法,在其终结时也不存在关于它的其它律法。教会初期并不存在关于报应的其它律法,这一点通过亚当及其妻子明显可知,他们被诅咒就是因为他们行恶,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创世记2,3章)。教会终结之时也不会存在关于报应的其它律法,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当人子在他荣耀里,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祂要向右边的绵羊说,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但对左边的山羊说,因为他们没有行善,祂说,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25:31-41)
凡睁开双眼的人,谁不能由此明白善与恶会被报应。
也存在信的报应,因为仁属于善,信属于真,二者一起居于善行中,否则行为不是善,可查看373-377节。故,雅各书说:
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2: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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