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69

269.后来,我们从

269.后来,我们从这阴间上来,回到之前所在的南方。天使在此告诉我许多值得一提的事,涉及每个人与生俱来的非幻觉或非幻想的私欲。天使说,一旦陷入这种状态,人看上去就像傻子,尽管他们自己觉得聪明绝顶。他们不时地从这种愚蠢状态被带回到他们外在所具有的理性状态。在理性状态下,他们明白、承认并忏悔自己的愚蠢。“然而”,天使继续说,“他们仍渴望从这理性状态回到愚蠢状态,任由自己陷入其中,仿佛从强制和不快中逃离,然后进入自由和快乐。因此,给予他们内在快乐的,是私欲,而不是聪明。

“每个人自创造时都是由三种共性之爱构成的,即:对邻之爱,也就是对履行服务的爱,这是一种属灵的爱;尘世之爱,也就是对拥有财富的爱,这是一种物质的爱;自我之爱,也就是对统治他人的爱,这是一种属血气的爱。

“当对邻之爱,或对履行服务的爱构成头;尘世之爱构成躯体;自我之爱构成双脚时,人才真正为人。但如果尘世之爱构成头,那么人仅以驼背的方式而为人。如果自我之爱构成头,那他就不再像双脚站立的人,而像用手掌站立的人,头朝下,屁股撅在空中。当对邻之爱构成头,其它两种爱依次构成躯体和双脚时,从天上观之,这人似乎有一张天使的脸,头上有美丽的彩虹围绕。但如果尘世之爱构成头,从天上观之,他似乎有一张苍白如死尸的脸,头上有黄环围绕。如果自我之爱构成头,从天上观之,他似乎有一张黝黑的脸,头上有白环围绕。”对此,我问道:“头上的环代表什么?”天使回答说:“它们代表聪明。头上有白环、脸色黝黑代表人的聪明仅限于外在,或他周围;而他的疯狂处于他的内在,或在他里面。此外,像这样的人处于身体状态时是有智慧的,但处于灵的状态时是疯狂的。若不靠着主,没有人在灵里有智慧;当被主重生和再造,或更新时,他就变得智慧。”

说完这些话,左边的地面裂开了,我看见一个魔鬼从裂口升上来,头上有闪亮的白环围绕。我问他:“你是谁?”他说:“我是路西弗,早晨之子;因为将自己视为至高者,所以被扔了下来。”其实,他并不是路西弗,但他以为自己是。于是,我说:

“既被扔下去,那你又是如何从地狱上来的?”

“在那里,我是魔鬼;不过,在这里,我却是光明天使。你没看见我头上有光明的气场围绕吗?若愿意,你会看出,我是道德之人当中超有道德的,理性之人当中超有理性的,属灵之人当中超级属灵的。我还能讲道,也曾讲过道。”

“你都讲过什么?”

“不可欺诈,不可通奸,离弃一切属地狱的爱。其实,那时我自称魔鬼路西弗,给自己召来这种诅咒,以便我被捧上天。这就是我得着‘早晨之子’称号的原由。连我自己也感到惊讶的是,当我站在讲坛上时,什么也想不起来,却能讲得既正确又合理。不过,我发现原因是,我处于自己的外在状态,而这种外在状态与我的内在状态是分离的。尽管我已发现这一点,却无法改变自己,因为我的骄傲阻止我仰望神。”

“你自己都是一个骗子、奸夫和魔鬼,又如何讲出这样的话来?”

“我处于外在或身体状态时,是一种人;处于内在或灵的状态时,是另一种人。在身体中,我是一位天使;在灵里,却是一个魔鬼。因为在身体中,我受理解力支配;但在灵里,却受意愿支配。理解力把我拉上去,意愿却把我拽下来。受理解力支配时,我头上有白环围绕;但当我的理解力完全屈从于意愿,沦为它的仆人(这就是我们最终的命运)时,这光环就逐渐变暗,直至消失。一旦发生这种事,我们便再也无法升入这光。”

后来,他谈到自己的双重状态,无论内在还是外在,比任何人都要理性。但当他突然发现天使与我同在时,他的脸和嗓音就着了火,他变成了黑色,连他头上的光环都变成了黑色;于是,他从原先升上来的裂口处又沉回地狱。看到这一幕,旁观者得出以下结论:人的性格是由他的意愿,而非他的理解力塑成的,因为爱能轻易将理解力拉到自己这边,使之屈从。

然后,我问天使:“魔鬼是从哪里获得这种推理能力的?”他们说:“它出于自我之爱的极度虚荣心,因为这爱被包裹在虚荣中,这虚荣甚至能将理解力提升至天堂之光。事实上,每个人的理解力都能照着他的知识被提升。但意愿则不然,它只能通过照着教会和理性所教导的真理生活而被提升。正因如此,即便由于自我之爱而拥有显赫名声,并因此以自己的聪明为骄傲的无神论者,也享有比许多人更高的推理能力。不过,只有当他们处于其理解的思维,而非其意愿的情感时,这种情况才会发生。意愿的情感主宰人的内在,而理解的思维主宰人的外在。”此外,天使还解释了为何人由上述三种爱构成的原因,即:对服务的爱、对尘世的爱和对自我的爱。这是为了使人能出于神思考,尽管貌似出于他自己。他说,在人里面,最高层朝上转向神,中间层朝外转向尘世,最底层则朝下转向自我。由于最底层是朝下的,所以人貌似出于自己思考,而事实上是出于神思考。


真实的基督教 #338

338.使徒们的信无

338.使徒们的信无非是信主耶稣基督,这一点从他们的书信明显可知,我仅从中引用以下内容: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加拉太书2:20)
保罗对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
那人领保罗他们出来,说:“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传16:30,31)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翰一书5:12,13)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仁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耶稣基督之信,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加拉太书2:15,16)
因为他们的信是信耶稣基督,还因为信也来自祂,所以他们称其为“耶稣基督之信”,如刚才所引用的(加拉太书2:16),以及以下经文:
神的义,借着耶稣基督之信显明给一切已相信的人,为的是有耶稣之信的人称义。(罗马书3:22,26)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立比书3:9)
他是守神诫命和耶稣之信的。(启示录14:12)
(保罗提及拯救是因为)信基督耶稣。(提摩太后书3:15)
在基督耶稣里,信通过爱才能功效。(加拉太书5:6)
由此可见保罗在教会中经常引用的以下说法是指哪种信: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也就是说,它并非信父神,而是信祂的儿子,更不是信有序的三位神,信一个来自祂,另一个为了祂,第三个通过祂带来救恩。
当今教会认为,保罗在此所说的信是神性三个位格的信,因为十四个世纪期间,或自尼西亚会议以来的教会,都不承认其它的信,因而不知道别的,故以为这是唯一的信,再不可能有其它信。所以,在新约中,凡出现信这个词的地方,人们都以为是指这信,并且那里的一切都适用于这信;因此,唯一得救之信,也就是对神,救主之信已丧失了;结果,大量谬论和大量有违正常理性的悖论渗透到教会的教义中。因为每一个教导和指出通向天堂或救恩道路的教义都取决于信;由于如此多的谬论和悖论渗透到信中,如前所述,故他们被迫宣布以下信条:理解力必须服从信。不过,由于按照保罗的说法(罗马书3:28),信这个术语不是指信父神,而信祂的儿子;律法的行为在那里不是指十诫律法的行为,而是指摩西为犹太人所制定的律法行为(这一点从那里的后续章节,以及保罗写给加拉太人的书信2:14,15中的内容清楚可知),现今之信的基石已坍塌,随同它倒下的还有建立在它上面的神殿,就象房子沉入地下,只剩下房顶露在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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