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69

269.后来,我们从

269.后来,我们从这阴间上来,回到之前所在的南方。天使在此告诉我许多值得一提的事,涉及每个人与生俱来的非幻觉或非幻想的私欲。天使说,一旦陷入这种状态,人看上去就像傻子,尽管他们自己觉得聪明绝顶。他们不时地从这种愚蠢状态被带回到他们外在所具有的理性状态。在理性状态下,他们明白、承认并忏悔自己的愚蠢。“然而”,天使继续说,“他们仍渴望从这理性状态回到愚蠢状态,任由自己陷入其中,仿佛从强制和不快中逃离,然后进入自由和快乐。因此,给予他们内在快乐的,是私欲,而不是聪明。

“每个人自创造时都是由三种共性之爱构成的,即:对邻之爱,也就是对履行服务的爱,这是一种属灵的爱;尘世之爱,也就是对拥有财富的爱,这是一种物质的爱;自我之爱,也就是对统治他人的爱,这是一种属血气的爱。

“当对邻之爱,或对履行服务的爱构成头;尘世之爱构成躯体;自我之爱构成双脚时,人才真正为人。但如果尘世之爱构成头,那么人仅以驼背的方式而为人。如果自我之爱构成头,那他就不再像双脚站立的人,而像用手掌站立的人,头朝下,屁股撅在空中。当对邻之爱构成头,其它两种爱依次构成躯体和双脚时,从天上观之,这人似乎有一张天使的脸,头上有美丽的彩虹围绕。但如果尘世之爱构成头,从天上观之,他似乎有一张苍白如死尸的脸,头上有黄环围绕。如果自我之爱构成头,从天上观之,他似乎有一张黝黑的脸,头上有白环围绕。”对此,我问道:“头上的环代表什么?”天使回答说:“它们代表聪明。头上有白环、脸色黝黑代表人的聪明仅限于外在,或他周围;而他的疯狂处于他的内在,或在他里面。此外,像这样的人处于身体状态时是有智慧的,但处于灵的状态时是疯狂的。若不靠着主,没有人在灵里有智慧;当被主重生和再造,或更新时,他就变得智慧。”

说完这些话,左边的地面裂开了,我看见一个魔鬼从裂口升上来,头上有闪亮的白环围绕。我问他:“你是谁?”他说:“我是路西弗,早晨之子;因为将自己视为至高者,所以被扔了下来。”其实,他并不是路西弗,但他以为自己是。于是,我说:

“既被扔下去,那你又是如何从地狱上来的?”

“在那里,我是魔鬼;不过,在这里,我却是光明天使。你没看见我头上有光明的气场围绕吗?若愿意,你会看出,我是道德之人当中超有道德的,理性之人当中超有理性的,属灵之人当中超级属灵的。我还能讲道,也曾讲过道。”

“你都讲过什么?”

“不可欺诈,不可通奸,离弃一切属地狱的爱。其实,那时我自称魔鬼路西弗,给自己召来这种诅咒,以便我被捧上天。这就是我得着‘早晨之子’称号的原由。连我自己也感到惊讶的是,当我站在讲坛上时,什么也想不起来,却能讲得既正确又合理。不过,我发现原因是,我处于自己的外在状态,而这种外在状态与我的内在状态是分离的。尽管我已发现这一点,却无法改变自己,因为我的骄傲阻止我仰望神。”

“你自己都是一个骗子、奸夫和魔鬼,又如何讲出这样的话来?”

“我处于外在或身体状态时,是一种人;处于内在或灵的状态时,是另一种人。在身体中,我是一位天使;在灵里,却是一个魔鬼。因为在身体中,我受理解力支配;但在灵里,却受意愿支配。理解力把我拉上去,意愿却把我拽下来。受理解力支配时,我头上有白环围绕;但当我的理解力完全屈从于意愿,沦为它的仆人(这就是我们最终的命运)时,这光环就逐渐变暗,直至消失。一旦发生这种事,我们便再也无法升入这光。”

后来,他谈到自己的双重状态,无论内在还是外在,比任何人都要理性。但当他突然发现天使与我同在时,他的脸和嗓音就着了火,他变成了黑色,连他头上的光环都变成了黑色;于是,他从原先升上来的裂口处又沉回地狱。看到这一幕,旁观者得出以下结论:人的性格是由他的意愿,而非他的理解力塑成的,因为爱能轻易将理解力拉到自己这边,使之屈从。

然后,我问天使:“魔鬼是从哪里获得这种推理能力的?”他们说:“它出于自我之爱的极度虚荣心,因为这爱被包裹在虚荣中,这虚荣甚至能将理解力提升至天堂之光。事实上,每个人的理解力都能照着他的知识被提升。但意愿则不然,它只能通过照着教会和理性所教导的真理生活而被提升。正因如此,即便由于自我之爱而拥有显赫名声,并因此以自己的聪明为骄傲的无神论者,也享有比许多人更高的推理能力。不过,只有当他们处于其理解的思维,而非其意愿的情感时,这种情况才会发生。意愿的情感主宰人的内在,而理解的思维主宰人的外在。”此外,天使还解释了为何人由上述三种爱构成的原因,即:对服务的爱、对尘世的爱和对自我的爱。这是为了使人能出于神思考,尽管貌似出于他自己。他说,在人里面,最高层朝上转向神,中间层朝外转向尘世,最底层则朝下转向自我。由于最底层是朝下的,所以人貌似出于自己思考,而事实上是出于神思考。


真实的基督教 #131

131.这些事也可通

131.这些事也可通过比喻来说明,打比喻是为了那些普通人,比起基于圣言和推理的演绎分析,他们通过比喻看得更明白。每个市民或臣民通过执行国王的命令和教导而忠诚于他,若为了王受苦则显得更忠诚,若为他献出生命,尤其忠诚,如在战争和交战中所发生的情形。同样,通过实现对方的愿望,朋友,或父子,或主仆之间会靠得更近;若他们能抗击敌人保护对方,则更是如此;若能为捍卫他们的荣耀而战,关系还要更进一层。当人与那些对着他所求爱的少女口出恶言之人决斗,甚至在决斗中被对手所伤时,他与少女的关系岂不会联结起来?这类事件使人们团结起来,这是一个自然法则。主说: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为此,父爱我。(约翰福音10:11,17)132. (7)相信十字架受难是真正的救赎行为,这是教会的根本性错误;这个错误,连同有关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已败坏了整个教会,甚至到了其中属灵之物荡然无存的地步。如今,还有什么东西能比以下观念更能塞满正统神学书籍,或更热情地在学院中被教导和灌输,或更频繁地在讲坛上被宣讲和传扬的呢?即:父神向人类发怒,不仅将其从身边赶走,还把它置于普遍的诅咒之下,从而把它逐出教会;但祂又是仁慈的,故祂说服,或迫使自己的儿子降下来,担当这个诅咒的判决,以平息祂父亲的愤怒;只有这样祂才能以赞许的眼光看待人类。而且,这一切实际上是通过圣子完成的。例如,为了担当人类的诅咒,圣子让自己被犹太人鞭打,往自己脸上吐唾沫,然后被钉十字架,就象在神面前受咒诅一样(申命记21:23)。这样行以后,父就得了安慰,并出于对祂儿子的爱而取消了这个诅咒,不过,仅仅取消了圣子所代求的那些人的诅咒,圣子因此成为父面前永恒的中保。
如今,这些及类似观念就回响在我们教堂中,再从墙上回响过来,如同森林里的回声,灌满那里所有听众的耳朵。若理性被圣言启示并清醒,谁不明白,神是怜悯本身和仁慈本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善本身,这些属性是祂的本质?因此,说怜悯本身或良善本身以愤怒的眼光看待人,并对他作出诅咒的判决,却仍保持它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是一个矛盾。这类行为很难归给一个好人,只能归给一个坏人。它们也不可能归给天堂的天使,只能归给地狱灵。因此,把它们归给神是非常可怕的。
若问原因,答案是:人们把十字架受难当成了真正的救赎行为。这些错误便从这个源头涌出,就象一个错误酿成了一系列错误,或从一罐醋所流出的,无非是醋,从一个错乱的心智所流出的,无非是疯狂。一个结论会引出同类型的其它理论,因为它们就隐藏在这个结论中,一个接一个出现;从十字架受难就是救赎行为的教义中能出现并提取出关于神的更为卑鄙可耻的观念,直到以赛亚书中的话应验:
祭司和先知因浓酒东倒西歪。他们谬行审判,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书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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