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67

267.记事二:

267.记事二: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走进一片小树林,在那里边走边思考那些渴望拥有世俗财物,进而幻想自己拥有的人;然后在离我有一定距离处,发现两位天使在交谈,他们时不时地看向我。于是,我走了过去;正接近的时候,他们向我说话,说:“我们有一种内在觉察,感觉你在思索我们正在谈论的问题,或我们在谈论你正在思索的问题,这是情感相互交流的结果。”

于是,我问他们在谈论什么。他们说:“幻想、贪欲和聪明。刚才谈论的是那些以做白日梦和幻想拥有世间万物为快乐的人。”我便请求他们就这三个主题,即贪欲、幻想和聪明发表自己的看法。他们以下面这番话开始他们的回答:“每个人一生下来心里都有贪欲,表面上却通过教育获得聪明。就内在,即他的灵而言,若非靠着主,没有人能获得聪明,更不用说智慧了。因为人克制恶欲,并被保守在聪明中,皆视他仰望主,同时与祂联结的程度而定。做不到这一点,人无非是贪欲而已。然而,就外在,即身体而言,他通过教育获得聪明。人贪恋荣耀和富足,或显赫和财富;但除非他表面上既道德,又属灵,因而看似又聪明又智慧,否则这两个目标都实现不了。所以他从小就学习如此表现。这就是为何一混进人群或参加聚会,他就将他的灵颠倒过来,把它从贪欲中剥离出来,然后照着他从小习得,并保留在身体记忆中的得体正派的美德说话行事。他还尽最大努力看着,免得他的灵所陷入的疯狂贪欲溜出来。

“因此,凡内在不蒙主引领的,都是假冒为善的人、阿谀奉承者和伪君子;他们表面上是个人,其实并不是。论到这种人,可以说他的壳或身体是明智的,但他的核或灵是疯狂的;或说他的外在是人,内在却是野兽。这种人后脑勺朝上看,前面朝下看,因而走起路来好像被重物压弯,以致头垂下来,脸转向地面。当脱去肉体成为灵,因而得以自由时,他们就会沦为自己贪欲的疯狂。因为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人渴望主宰整个宇宙,甚至想延长它的界限,以扩大统治范围;事实上,他们永远看不到尽头。而那些陷入尘世之爱的人则渴望拥有宇宙万物,若有人暗中藏了财宝,他们就会悲伤、嫉妒。所以,为防止这种人变成纯粹的贪欲、丧失人性,在灵界,他们被允许出于害怕丧失名声、进而丧失荣耀和利益,以及畏惧法律及其制裁来思考。他们还被允许专心投入某项研究或工作,以便他们被保守于外在,因而被保持在聪明的状态,无论他们内在多么混乱和疯狂。”

接着,我又问,凡陷入贪欲的人是否也陷入它的幻想。他们回答说:“那些内心思想它,并通过自言自语而过度放纵自己的幻想之人,就会陷入其贪欲的幻想。这些人几乎将他们的灵从它与身体的联结中分离出来;他们使理解力疲于应对白日梦,沉溺于幻想拥有一切的空虚快乐。人若将自己的灵从身体抽离出来,不愿从他的疯狂所给予的快乐中退出,死后就会沦为这种疯狂的牺牲品。他很少从宗教信仰的角度思考邪恶与虚假,几乎想不到:无节制的自我之爱就是毁灭对主之爱,无节制的尘世之爱就是毁灭对邻之爱。”


真实的基督教 #647

647.新教会的信与

647.新教会的信与报应和前教会或存续教会的信与报应无法共存,因为它们在三一部分,甚至十一部分存在分歧。前教会的信认为,三个神性身位自永恒就存在,其中每一位都是单个神或独自为神,三个创造主也是。但新教会的信则教导,只有唯一一个永恒神性身位,因而只有唯一一个永恒之神,除祂之外再无别神。因此,前教会的信教导神性三位一体被分成三个身位,而新教会的信则教导神性三位一体统一于一个身位。
  前教会的信信仰一个不可见、不能接近、不能与人结合的神。它对神的观念就象它对灵的观念,认为灵就象以太或空气一样。但新教会的信则信仰一个可见、可接近、能与人结合的神,在祂里面的那位不可见,不可接近,不能结合的神,就象身体里的灵魂。它对神的观念就是,祂是一个人,因为永恒的那位神可及时变成人。
  前教会的信将一切权柄归于不可见的神,并通过可见的那位神拿走它;因为它认为,父神报应信,并通过它赐下永生,可见的神只能调解;而二者都赋予(或根据希腊教会,父神赋予)圣灵(独自为神的圣灵占据第三位)带来那信之果效的一切权柄。但新教会的信则将报应,以及带来拯救果效的一切权柄归给可见(不可见的神在祂里面)的神。
  前教会的信主要信仰神,创造者,却不信仰作为救世主和救主的神。但新教会的信则信仰一个神,祂同时也是创造者,救世主和救主。
  前教会的信认为,悔改、罪的赦免、改造、重生、成圣与拯救伴随那信的恩赐和报应而来,无需人参与或与它们发生联系。但新教会的信则教导,人在悔改、改造、重生,因而罪的赦免上要予以配合。
  前教会的信认为,基督功德被报应,恩赐的信就包含这报应。新教会的信则教导善与恶被报应,从而信也被报应,这报应与圣经一致,而另一个则与它相背。
  前教会认为,含有基督功德的信被赐下时,人仍象一块木头或石头;还认为,人在属灵的事上完全无能为力。但新教会则教导截然不同的信,这信并不在基督功德里,而是在耶稣基督本人,神,救世主和救主里面,认为人拥有专注于接受信和合作的选择自由。
  前教会视仁为其信的附属物,而非能带来救恩的事物,这一点构成其宗教信仰。但新教会将对主的信和对邻的仁联结起来,使它们成为不可分割的事物,从而构成它的宗教信仰。不同之处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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