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7.记事二: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走进一片小树林,在那里边走边思考那些渴望拥有世俗财物,进而幻想自己拥有的人;然后在离我有一定距离处,发现两位天使在交谈,他们时不时地看向我。于是,我走了过去;正接近的时候,他们向我说话,说:“我们有一种内在觉察,感觉你在思索我们正在谈论的问题,或我们在谈论你正在思索的问题,这是情感相互交流的结果。”
于是,我问他们在谈论什么。他们说:“幻想、贪欲和聪明。刚才谈论的是那些以做白日梦和幻想拥有世间万物为快乐的人。”我便请求他们就这三个主题,即贪欲、幻想和聪明发表自己的看法。他们以下面这番话开始他们的回答:“每个人一生下来心里都有贪欲,表面上却通过教育获得聪明。就内在,即他的灵而言,若非靠着主,没有人能获得聪明,更不用说智慧了。因为人克制恶欲,并被保守在聪明中,皆视他仰望主,同时与祂联结的程度而定。做不到这一点,人无非是贪欲而已。然而,就外在,即身体而言,他通过教育获得聪明。人贪恋荣耀和富足,或显赫和财富;但除非他表面上既道德,又属灵,因而看似又聪明又智慧,否则这两个目标都实现不了。所以他从小就学习如此表现。这就是为何一混进人群或参加聚会,他就将他的灵颠倒过来,把它从贪欲中剥离出来,然后照着他从小习得,并保留在身体记忆中的得体正派的美德说话行事。他还尽最大努力看着,免得他的灵所陷入的疯狂贪欲溜出来。
“因此,凡内在不蒙主引领的,都是假冒为善的人、阿谀奉承者和伪君子;他们表面上是个人,其实并不是。论到这种人,可以说他的壳或身体是明智的,但他的核或灵是疯狂的;或说他的外在是人,内在却是野兽。这种人后脑勺朝上看,前面朝下看,因而走起路来好像被重物压弯,以致头垂下来,脸转向地面。当脱去肉体成为灵,因而得以自由时,他们就会沦为自己贪欲的疯狂。因为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人渴望主宰整个宇宙,甚至想延长它的界限,以扩大统治范围;事实上,他们永远看不到尽头。而那些陷入尘世之爱的人则渴望拥有宇宙万物,若有人暗中藏了财宝,他们就会悲伤、嫉妒。所以,为防止这种人变成纯粹的贪欲、丧失人性,在灵界,他们被允许出于害怕丧失名声、进而丧失荣耀和利益,以及畏惧法律及其制裁来思考。他们还被允许专心投入某项研究或工作,以便他们被保守于外在,因而被保持在聪明的状态,无论他们内在多么混乱和疯狂。”
接着,我又问,凡陷入贪欲的人是否也陷入它的幻想。他们回答说:“那些内心思想它,并通过自言自语而过度放纵自己的幻想之人,就会陷入其贪欲的幻想。这些人几乎将他们的灵从它与身体的联结中分离出来;他们使理解力疲于应对白日梦,沉溺于幻想拥有一切的空虚快乐。人若将自己的灵从身体抽离出来,不愿从他的疯狂所给予的快乐中退出,死后就会沦为这种疯狂的牺牲品。他很少从宗教信仰的角度思考邪恶与虚假,几乎想不到:无节制的自我之爱就是毁灭对主之爱,无节制的尘世之爱就是毁灭对邻之爱。”
444.道德的生活若同时也是属灵的,就是仁爱的生活,因为实践道德的生活和实践仁爱的生活其实是一回事。因为仁爱就是向邻舍意愿良善,因而是向他行善;这也是道德的生活。属灵的律法就是主的这一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福音7:12)
这条律法同样普遍适用于道德生活。不过,要列出一切仁爱行为,并将其与道德生活所要求的行为相对照,势必占用大量篇幅。因此,只引用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六条诫命就能足以说明。谁都能清楚看出,
它们是道德生活的的诫命;从前面(329-331节)可以看出,它们还包含与爱邻相关的一切。仁爱完全了所有这些诫命,这从保罗书信清楚可知:
要彼此相爱,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 “当爱邻如己”这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于邻舍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若人的思维仅仅出自外在人,那他难免惊讶于第二块石版上的这七条诫命是耶和华以不可思议的奇迹在西奈山上所颁布的;然而,世上所有国家的法律体系,包括以色列人刚刚离开的埃及,都有这些法规,因为没有它们,国家就无法维系下去。但是,耶和华之所以颁布它们,还用手指写在石版上,是为了使它们不仅能成为世间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世道德生活的戒律,还能成为天堂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灵道德生活的戒律;以致违反它们不仅是与人作对,还与神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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