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7.记事二: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走进一片小树林,在那里边走边思考那些渴望拥有世俗财物,进而幻想自己拥有的人;然后在离我有一定距离处,发现两位天使在交谈,他们时不时地看向我。于是,我走了过去;正接近的时候,他们向我说话,说:“我们有一种内在觉察,感觉你在思索我们正在谈论的问题,或我们在谈论你正在思索的问题,这是情感相互交流的结果。”
于是,我问他们在谈论什么。他们说:“幻想、贪欲和聪明。刚才谈论的是那些以做白日梦和幻想拥有世间万物为快乐的人。”我便请求他们就这三个主题,即贪欲、幻想和聪明发表自己的看法。他们以下面这番话开始他们的回答:“每个人一生下来心里都有贪欲,表面上却通过教育获得聪明。就内在,即他的灵而言,若非靠着主,没有人能获得聪明,更不用说智慧了。因为人克制恶欲,并被保守在聪明中,皆视他仰望主,同时与祂联结的程度而定。做不到这一点,人无非是贪欲而已。然而,就外在,即身体而言,他通过教育获得聪明。人贪恋荣耀和富足,或显赫和财富;但除非他表面上既道德,又属灵,因而看似又聪明又智慧,否则这两个目标都实现不了。所以他从小就学习如此表现。这就是为何一混进人群或参加聚会,他就将他的灵颠倒过来,把它从贪欲中剥离出来,然后照着他从小习得,并保留在身体记忆中的得体正派的美德说话行事。他还尽最大努力看着,免得他的灵所陷入的疯狂贪欲溜出来。
“因此,凡内在不蒙主引领的,都是假冒为善的人、阿谀奉承者和伪君子;他们表面上是个人,其实并不是。论到这种人,可以说他的壳或身体是明智的,但他的核或灵是疯狂的;或说他的外在是人,内在却是野兽。这种人后脑勺朝上看,前面朝下看,因而走起路来好像被重物压弯,以致头垂下来,脸转向地面。当脱去肉体成为灵,因而得以自由时,他们就会沦为自己贪欲的疯狂。因为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人渴望主宰整个宇宙,甚至想延长它的界限,以扩大统治范围;事实上,他们永远看不到尽头。而那些陷入尘世之爱的人则渴望拥有宇宙万物,若有人暗中藏了财宝,他们就会悲伤、嫉妒。所以,为防止这种人变成纯粹的贪欲、丧失人性,在灵界,他们被允许出于害怕丧失名声、进而丧失荣耀和利益,以及畏惧法律及其制裁来思考。他们还被允许专心投入某项研究或工作,以便他们被保守于外在,因而被保持在聪明的状态,无论他们内在多么混乱和疯狂。”
接着,我又问,凡陷入贪欲的人是否也陷入它的幻想。他们回答说:“那些内心思想它,并通过自言自语而过度放纵自己的幻想之人,就会陷入其贪欲的幻想。这些人几乎将他们的灵从它与身体的联结中分离出来;他们使理解力疲于应对白日梦,沉溺于幻想拥有一切的空虚快乐。人若将自己的灵从身体抽离出来,不愿从他的疯狂所给予的快乐中退出,死后就会沦为这种疯狂的牺牲品。他很少从宗教信仰的角度思考邪恶与虚假,几乎想不到:无节制的自我之爱就是毁灭对主之爱,无节制的尘世之爱就是毁灭对邻之爱。”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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