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66

266.目睹这些既可

266.目睹这些既可悲又可怖的景象后,我环顾四周,发现站在不远处的两位天使在交谈。一位身穿闪耀着紫红色的羊毛外袍,里面是一件闪光的亚麻上衣。另一位同样身穿红色外袍,他头戴主教法冠,法冠右侧嵌有几颗红宝石。我上前向他们致安,恭敬地问道:“你们为何到这下面来?”他们回答说:“遵照主的吩咐,我们从天上被差到这里,是为了和你谈谈因热爱履行服务而想控制他人者蒙福的状态。我们是主的敬拜者,我是我们社群的君主,他是我们社群的大祭司。”

君主说,他是其社群的仆人,因为他通过履行服务而服务于它。另一位则说,他是那里的教会牧师,因为他给他们提供的服务是为其灵魂的服务或功用而执行神圣的仪式。他们二人享有永恒的喜乐,这喜乐是由主所赐予他们的永恒幸福产生的。他们说,在他们的社群,一切事物皆灿烂辉煌,因黄金和宝石而灿烂,因宫殿和乐园而辉煌。原因在于”,他说,“我们对控制他人的爱不是由自我之爱,而是由履行服务的爱产生的。由于这爱出自主,所以天上一切良善的功用或有益的服务皆闪闪发光。并且,由于我们社群的所有人共享这爱,所以那里的大气因从太阳的火焰所接受的光芒而金光灿灿,正是这火焰色的阳光与这爱相对应。”

当他们说这番话时,我也看到了这种大气。它围绕着他们,我能从中闻到一股馨香。我将这一切告知他们,并请求他们就刚才所说的履行服务之爱再说点什么。于是,他们继续说:“我们所享有的头衔的确是我们所追求的,但只是为了更充分地履行服务,扩大服务范围,并没有其它目的。我们也荣耀加身,但我们接受它们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我们社群的利益。我们的弟兄和同胞都是些普通人,几乎意识不到我们头衔的荣耀并不在我们里面,或我们所履行的服务并非出自我们。但我们能辨别出来;我们觉得头衔的荣耀在我们之外,就像我们穿的衣服。而我们所履行的服务则出自对履行服务的爱;这爱从主而来,就在我们里面;它通过所履行的服务与他人共享而获得自己的祝福。我们凭经验知道:我们越出于对服务的爱履行服务,这爱就越强烈,智慧则因着智慧的共享而与它一同增长。相反,我们越将这些服务留给自己,不与他人共享,我们的祝福就越远离。然后,履行服务就像把食物储存在胃里,而不是将其输送出去,以滋养整个身体及其各个部位。但是,它若不消化,就会引起恶心、呕吐。总之,整个天堂从初至末无非是服务的容器。什么是服务?不就是爱邻的实际行动吗?除了这爱,还有什么能将众天堂凝聚起来?”

听到这里,我问道:“人如何分辨他履行服务是出于自我之爱还是出于服务之爱?每个人,无论好坏,都会履行服务,并且都是在某种爱的促使下履行的。假如世上有一个纯由魔鬼组成的社群,又有一个纯由天使组成的社群。在我看来,魔鬼社群在自我之爱和自大光芒的驱动下,会履行和天使社群一样多的服务。那么,谁能分辨出这些服务出自哪种爱、哪种源头?”

对此,两位天使是这样回答的:“魔鬼履行服务是为了他们自己,为了获取名声,以便他们能晋升荣誉或谋取利益。而天使履行服务不是为了这些原因,而是为了服务和他们对服务的热爱。没有人能区分这些服务,但主能。凡信主并避恶如罪者,皆凭主履行服务。相反,凡不信主且不避恶如罪者,皆凭自己且为自己履行服务。这就是魔鬼所履行的服务和天使所履行的服务之间的区别。”说完这番话,两位天使离开了。从远处看,他们像以利亚那样乘上烈火战车,直到被载入他们自己的天堂。


真实的基督教 #73

73.第二天,有一些

73.第二天,有一些相信预定和分配的人从这群灵人中来到我面前,他们说:“我们觉得自己醉了,不是因为喝酒,而是因为昨天那人所说的话。他谈到全能,还谈到秩序,并得出结论说,由于全能是神性,所以秩序也是神性,甚至神自己就是秩序。他还声称,秩序的法则和圣言里的真理一样多,不止成千上万,而且数以亿万。而神服从祂自己在圣言里的律法,人则服从他的律法。神性全能若受制于律法,那它算什么呢?因为这样的话,全能就丧失了一切绝对权力。难道神所拥有的权力还不如世上专制的君王?他尚能以绝对的权力行事,如屋大维?奥古斯都或尼禄。一想到全能受制于律法,我们就觉得好象喝醉了,若不得到帮助就要昏倒。我们的信教导我们这样祷告:父神必因祂儿子的缘故怜悯我们;我们相信祂会怜悯祂所拣选的任何人,赦免祂所喜悦之人的罪过,拯救凡祂所愿意的人。我们不敢从祂的全能那里减损丝毫东西。因此,对于将神束缚在自己律法枷锁下的行为,我们视为不敬,因为这与祂的全能是矛盾的。”
说完这番话,他们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们。我发现他们很迷惘,于是就说:“我会向主祷告,通过祂带给你们帮助,让这个问题有些眉目,不过,现在我只能举几个例子。”我说:“全能的神通过祂里面的秩序创造了这个世界,也就是说,使这个世界服从祂所在的秩序,并照着这秩序管理它;祂赋予整个宇宙及其万物以自己的秩序。所以,人类有自己的秩序,动物、鸟类、鱼类、昆虫都各有自己的秩序,每棵树,甚至每片草也有自己的秩序。我简要举例说明如下:指定给人类的秩序法则是,他当通过圣言为自己获取真理,以属世的方式思考它们,并尽其所能理性这样做,从而为自己获得一种属世之信。神那一方的秩序法则是,祂以其神性之光靠近并充满这些真理,从而以神性本质充满这人的属世之信。属世之信仅仅是知识和信念,并且只能以这种方式成为得救之信,别无它法。仁也一样。我再举几个例子简要说明。只有人照着他的律法避免作恶,神才能照着祂的律法饶恕任何人的罪孽。只有人照着他的律法以属世的方式使自己重生,神才能以属灵的方式使他重生。神不断努力重生并救赎人,但祂无法实现这一点,除非这人预备好接受神,从而铺平道路,并向祂打开门。新郎在少女成为他的新娘之前无法进入她的寝室,因为她会关上门,将钥匙保存在里面。不过,当许下婚姻的诺言时,她会把钥匙交给新郎。
神若非成为一个人,就无法凭祂的全能救赎人类。若非祂的人性首先如同婴儿的人性,然后如同孩童的人性,接着将自身塑造为祂的父所能进入的容器和居所,祂也无法使祂的人性变成神性。祂通过应验圣言的全部,也就是说,圣言所包含的一切秩序法则而成就这一切。祂做得越完全,祂将自己与父融合得越紧密,父也将自己与祂融合得越紧密。举这些例子只是为了说明,以使你们能明白:神性全能处在秩序中,它的治理,也就是所谓的圣治(或天命)则遵循祂的秩序;它不可能与它们背道而行,也不可能改变它们的一点一划,因为神就是秩序及其一切法则。
说完这番话,一道明亮的金光透过屋顶照射进来,又变成基路伯飞在空中。它们所散发的红光照亮了一些人的太阳穴,不过是朝向他们的脑后,而非额前,因为他们嘟哝说:“我们还是不明白全能是什么。”于是我说:“一旦对你们所说的话给你们一些启发,它就会被揭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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